怕上“黑名单” 一公司迅速履行法院判决
摘要:□晚报记者 熊国森 通讯员 张 敏本报讯 怕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影响公司经营,近日,许昌某钢构公司在接到法院执行通知的当天,便主动联系汝南县人民法院履行判决。该案申请人
□晚报记者 熊国森
通讯员 张 敏
本报讯 怕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影响公司经营,近日,许昌某钢构公司在接到法院执行通知的当天,便主动联系汝南县人民法院履行判决。
该案申请人韩某在平舆县经营一家彩钢瓦门市部。2017年,韩某在汝南县多次购买被执行公司生产的比锡板用于销售。多名用户在使用该产品后,发现产品出现变色、褪色现象,就多次找韩某索赔。由于许昌某钢构公司就赔偿等事宜未能与用户达成一致意见,韩某先行对用户进行了赔偿或更换,后将该公司及销售商起诉至汝南县人民法院。该院经审理判决韩某向许昌某钢构公司追偿6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对被执行人发放执行手续,并告知该公司若不及时履行判决,将对法定代表人进行限制高消费,并将公司列入失信名单。该公司担心上“黑名单”影响经营,当天就主动联系法院要求还款。
责任编辑:wtt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