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一男子公交车上脚踹司机被判刑三年
摘要: 新华社三亚11月4日电(记者刘邓)三亚市公安局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一起危害公共安全案件。通报称,2018年1月25日,六旬男子张某某在乘坐公交车时,因买票问题与公交
新华社三亚11月4日电(记者刘邓)三亚市公安局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一起危害公共安全案件。通报称,2018年1月25日,六旬男子张某某在乘坐公交车时,因买票问题与公交车司机发生口角,一气之下竟然用脚踹司机的手臂,导致公交车失控撞上路边围墙。此案经三亚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三亚市城郊法院一审、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该男子的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三亚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徐冰介绍,民警通过调取车内和车外视频监控,以及现场走访后查明,当天张某某在家住半山半岛二期的亲戚家喝完酒后,与妻子在附近的双海湾二期公交车站乘坐26路公交车返回住处。车辆行驶过程中张某某与司机王某因购票问题发生口角,并对王某进行辱骂,当车辆行驶至观景平台路段时,张某某突然用右脚踹了一下王某的右手臂,导致车辆失控。王某采取紧急措施,控制车辆停下,但车头右侧撞上围墙,后视镜破裂。当时车辆处于上坡路段,事发路段车流量较大,路上还有多辆正常行驶的车辆,张某某的行为严重威胁公共安全。
经审讯,张某某如实供述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事实。公安机关决定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刑事拘留并提请逮捕,在案件侦查终结后依法移送起诉。
经过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共同认定,张某某无视国家法规,在行驶中的公交车上使用暴力殴打驾驶员,危及车辆安全行驶并致车辆部分损坏,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依法予以惩处,最终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
据了解,近年来三亚各级公安机关依法侦办了多起乘客干扰公交车正常行驶的案件,也将不断加强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预防和打击力度。
责任编辑:xmx
(原标题:新华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