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案例:未申请休假不等同于放弃补偿
摘要: 未申请休假不等同于放弃补偿北京发布劳动仲裁十大典型案例本报讯 记者张维 近日,北京市人社局发布2018年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十大典型案例。这十大案例分别是工作履历造假
未申请休假不等同于放弃补偿
北京发布劳动仲裁十大典型案例
本报讯 记者张维 近日,北京市人社局发布2018年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十大典型案例。
这十大案例分别是工作履历造假,用人单位试用期内解除获支持;劳动者未申请休年休假,不等同于放弃年休假补偿;合法合理调整工作岗位和地点,不属于未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培训期间付工资,不应计入培训费用;隐瞒利益冲突进行利益输送,用人单位解除合法;多次催告未返岗事后方才提交病假条,旷工解除理由可成立;竞业限制生效条款附期限,限制劳动者权益属无效;及时开具离职证明,用人单位不应设置前提条件;外国人就业同样须参保,签有双边或多边协议方可免除;违约金条款须遵守,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有差异。
据了解,这些案例是从2017年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系统处理的8万余件案件中精心筛选出来的。
这是2015年以来,北京市第四次发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典型案例。近年来,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不断加强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不断提升。今年1月至9月,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已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6.7万余件,同比增长15.3%,结案率达到90.8%,调解率达到52.3%。
责任编辑:xmx
(原标题: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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