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园派出所交巡防大队典型交通违法案件十起
摘要:一、2019年2月16日20时30分,董圣清在张南S333省道200公里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一、2019年2月16日20时30分,董圣清在张南S333省道200公里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条例决定给予罚款1200元的处罚。
二、2019年2月18日15时20分,郭志前驾驶牌号为豫Q83908的三轮汽车在京深107国道1000公里处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条例,决定给予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三、2019年2月20日20时30分,赵建新驾驶牌号为豫QJX148的小型普通客车在五号公路10公里处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条例,决定给予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四、2019年2月20日20时50分,张东旭驾驶牌号为豫QZ8881的轻型普通客车在五号公路10公里处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条例,决定给予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五、2019年2月21日15时0分,王发成驾驶牌号为豫QKK239的小型面包车在张南S333省道10公里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条例,决定给予罚款1200元的处罚。
六、2019年2月21日20时30分,吴飞驾驶牌号为豫QUN586的小型普通客车在风光路实施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条例,决定给予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七、2019年2月21日20时0分,张金成驾驶牌号为豫QAT830的小型轿车在风光路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条例,决定给予罚款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八、2019年2月21日14时50分,解红卫驾驶牌号为豫QHL059的小型轿车在张南S333省道100公里处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条例,决定给予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九、2019年2月23日14时50分,蔡松林驾驶牌号为豫QH8286的小型面包车在朱古洞村村通10公里处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条例,决定给予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十、2019年2月27日09时19分,尚全中驾驶牌号为豫QCS429的小型普通客车在风光路实施饮酒后家伙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条例,决定给予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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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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