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新闻 社会

80多名老知青回正阳相聚

2019-04-26 09:59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xumingxia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知青们合影留念。

    知青表演 《老俩口学毛选》 。

    台下知青认真观看知青战友演出的精彩节目。

    知青在老乡家中合影留念。

  □全媒体记者 李玉荣 文/图

  重温激情岁月, 感念老乡情怀。4月 23 日上午,纪念郑州知青下乡45周年回村看望感恩老乡亲联谊会举行。他们从遥远的省城赶来,相聚在曾经奋斗过的地方,相聚在被大家视为第二故乡的正阳,共同追忆那

  段激情燃烧的岁月,一 起回村看望正阳老乡。

  45年他们从未走远

  难忘激情岁月, 45年再聚首。正阳县政协联谊郑州知青回村看望老乡活动激动人心!正阳县政协党组副书记卢献忠在讲话中表示, 时光荏苒, 岁月如梭。转眼间, 距第一批郑州知青来正阳插队落户已过去45个年头了。45年,弹指一挥间。45年, 正阳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45年, 把人们的青丝染成了白发, 把激情澎湃的热血青年变成了饱经沧桑的老人, 但大家年轻火热的心没有变, 对过往岁月的感恩记忆没有变, 对正阳的眷恋没有变, 热爱生活的信仰没有变。

  岁月流淌, 记忆永驻。他们从繁华的省城郑州来到偏远落后的正阳农村, 来到大林和铜钟, 把自己人生最宝贵的时光留在了正阳, 把青春、 热血和汗水奉献给了正阳这片土地和人民,与正阳人民结下了深厚友谊。在2017年, 驻马店市政协编撰出版了 《天中记忆》 (知青卷) ,采用了正阳知青的稿件20篇, 当年的知青把他们的峥嵘岁月永远留在了正阳和驻马店的发展史册上。

  活动现场, 正阳县政协为知青赠送了写有知青岁月的 《天中记忆》 (知青卷) 每人一本。知青们进行了精彩的文艺表演。

  激情岁月仿佛就在昨天

  “知青们来我们村, 与我们同吃同住仿佛就在昨天。 ” 正阳县大林镇汤庙村70岁的老支书涂功田讲述了当年与知青在一起奋斗的艰苦岁月, 甚是感动。

  “那段激情岁月, 给我们留下很多美好记忆。 ” 知青周伟民说, 真的很感谢老乡对我们的关怀照顾, 还记得当时, 他住在仓库里, 他们到正阳清水河挖河, 当天夜里没走到目的地, 就住在老乡厨房的草窝里, 到了工地就住在工棚的草铺上。“20多天, 我们扛着红旗跑, 很快乐! 没有感到累……” 周伟民声音哽咽, 无法用言语表达, 除了激动还是激动。

  在那个饥荒年代, 正阳人民热情大方, 难忘老乡送的大米!同学们纷纷表示。

  知青湛新民说, 正阳就是他的第二故乡。有一年, 他听说汤庙村当年他住过的房子拆了,他赶来后大哭一场, 因为那是他曾经的 “家” , 他来汤庙下乡就住在那个地方。

  湛新民说,在艰苦岁月,每次回郑州,正阳老乡都是用架子车拉着大米送他们去搭车,从来不要钱。有了老乡送的大米,家里的粮食够吃了。

  与老乡结下了深厚友谊

  大家一致建议: 去看看正阳与信阳交界处的渡槽。 他们对渡槽还是很有感情的, 每次回郑州,正阳大林、 铜钟的老乡就用架子车拉着正阳大林的大米, 把他们送到渡槽搭车, 从没要过钱。

  大家走访老乡, 看当年劳动过的地方, 看正阳的变化, 有续不完的情, 说不完的话。

  他们告诉记者, 当年来了260多名知青, 在正阳大林、 铜钟两个公社4年多, 很多知青在正阳参加高考上了大学。1977年和1978年在正阳考上大中专院校的知青就有20多人。湛新民说, 曾来正阳下乡的知青秦常星, 后来以优异成绩考上了北京邮电大学, 同时也激发了同学们学习的热情。正阳老乡照顾他们, 让他们不用上工专心读书。

  正阳永远是他们的第二故乡

  知青们说, 这些年正阳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给他们留下了许多美好的记忆。

  知青们看到正阳的变化很激动:正阳农村的面貌焕然一新,水泥路柏油路通了,电灯亮了,手机普及了,村民大都住上了楼房,家用电器一应俱全,有的还开上了轿车,绝大多数人再也不用为缺衣少穿而发愁。正阳县成为豫南地区一颗璀璨的明珠。如今,正阳蓄积了高质量跨越发展的后发优势,形成了打造全国的花生、生猪、小麦三张国字号名片,建成了全国唯一的以花生为主导的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正阳花生”成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和“中国百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第二名) ,君乐宝、鲁花、维维等一批国家品牌企业相继落户正阳,正阳县成功创建了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城市。

  知青们说, 正阳永远是他们魂牵梦绕的地方, 永远是他们的第二故乡!260多名当年的知青这次来了80多人, 他们约定: 5年后再来相会, 相信正阳会更美!

责任编辑:xumingxia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