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森林公安局开展“春季行动”
摘要:本次行动该县森林公安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注重案件摸排、受理、立案、侦查(调查)、审查、移送、起诉等环节...
驻马店网讯(记者 王颢晨 通讯员尹培义 邱永保)近日,泌阳县森林公安局开展以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为主要内容的“春季行动”。
本次行动该县森林公安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注重案件摸排、受理、立案、侦查(调查)、审查、移送、起诉等环节质量,坚持有警必处、有案必立、立案必查、快侦快查,依法打击各类渋林违法犯罪。
据初步统计,自开展“春节行动“以来,该局共出动警力146人次,车辆121台次,清理林地临时搭建2处,清理木材加工场所4处,巡查湿地、野生动物活动区域38处,收到群众举报线索3条,排查和消除林区火灾隐患3个,查办各类涉林案件28起,其中:林业行政案件7起,治安案件3起,刑事案件立案18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0多万元。
该县此次“春季行动”的开展,有力地打击了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有效的保护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国土绿化和生态美丽泌阳建设成果进一步巩固发展。
责任编辑:闫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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