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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感谢信背后的故事

2019-06-07 17:13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刘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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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接到来信当天,吴文立批示将该案件转驿城区人民检察院,并安排市人民检察院侦监处跟踪督促。3月14日,东高公安派出所在《天中晚报》刊登了登记申报债权公告。驿城区人民检察院于3月22日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案件进展。

记者张锟通讯员井海燕

“正值机构改革之际,检察工作事多面广,吴文立检察长却在百忙中对来信批示处理,侦查监督干警也在机构改革、分工变动的情况下积极主动作为,深刻体现了市人民检察院对群众来信无小事的工作理念。对此,我们深感荣幸,万分感激。”日前,市人民检察院收到了一封群众联名感谢信。

原来,两年久拖不决的案件立案了,郭青(化名)等50多名群众心中的大石头也落了地,为表达内心的喜悦和感激之情,在端午节前夕,他们联名给市人民检察院写了一封感谢信,为检察长和干警送上端午祝福。

提起这个案子,还要从6年前说起。2013年5月,我市某商贸有限公司给群众出具投资借款合同、收据,以该公司为借款方,大量吸收群众存款。2014年10月,该公司不再吸收社会资金,初步核查公司欠群众本金2200万元左右,涉及群众50多名,但案件一直未立案。2月25日,郭青来信反映殷某某(市某商贸有限公司法人)等人以投资为由、分红为诱饵,骗取其投入人民币17万元,后向东高公安派出所报案,多次信访,东高公安派出所一直没有立案。求诉无门之际,有人告诉郭青,检察机关有权对公安机关立案情况进行监督,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郭青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文立写了一封信,希望检察机关启动监督程序。

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接到来信当天,吴文立批示将该案件转驿城区人民检察院,并安排市人民检察院侦监处跟踪督促。驿城区人民检察院当即向东高公安派出所了解相关情况,东高公安派出所随即书面向驿城区人民检察院通报相关案情,认为该公司有还款能力,该案不符合立案条件。驿城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于3月6日向市人民检察院书面汇报案情。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对案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要求驿城区人民检察院就未查清的问题,继续督促公安机关工作。3月7日,驿城区人民检察院调取公安机关卷宗,市人民检察院、驿城区人民检察院阅卷后,与公安机关交换意见,认为此案可能存在犯罪事实,应尽快落实吸收社会资金数额、钱款去向、偿还能力。3月12日,东高公安派出所对该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受理初查。3月14日,东高公安派出所在《天中晚报》刊登了登记申报债权公告。市人民检察院安排专人紧盯此案,再次督促公安机关调查殷某某等人公司状况、经营状况、资产状况等。驿城区人民检察院于3月22日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案件进展。5月9日,市公安局东高派出所对殷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并于同日将犯罪嫌疑人殷某某刑事拘留。

得知主要犯罪嫌疑人已到案的消息,郭青众人欣喜万分,当听到承办检察官表示会继续跟踪关注本案时,大家伙儿心里有了着落。临近端午,大家伙儿想向检察官表示感谢,被拒绝数次后,他们提笔写下了这封感谢信。

吴文立表示,“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不仅是一句承诺,也是一种担当。驻马店检察机关将化鼓励为动力,不断把这项民心政治工程做好,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责任编辑:刘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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