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法治 政法要闻

盗窃团伙为筹毒资流窜千里作案落法网

河南驻马店公安机关成功破获跨省入室盗窃案

2019-06-18 17:49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魏甜甜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不懈努力下,专案组最终发现三名嫌疑人作案后乘坐一辆出租车离开现场,随即又搭乘大巴车离开驻马店前往南阳。3月21日早上7时许,在嫌疑人乘坐的大巴车进入广西泉南高速鹿寨服务区时,民警早已先一步到达,将三名嫌疑人韦某根、韦某源、姚某某堵在车上来了个一锅端。

驻马店网讯(记者 杜彬 通讯员 史子君)近日,河南省驻马店市公安局西园派出所成功侦破一起跨省入室盗窃案,办案民警辗转3000多公里打掉一个由吸毒人员组成的流窜作案团伙,抓获嫌疑人三名。

嫌疑人落网

嫌疑人落网

一起离奇失窃案

2019年3月12日19时,家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骏马路与文化路交叉口附近某家属院的张某某报警称:其8时离家上班,晚上回家发现屋内价值6万余元黄金首饰、名烟名酒及现金被盗。接到报警后,驻马店市公安局西园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全力投入案件侦破工作,专案组负责人武玉龙第一时间带队赶到现场。经勘查发现,该小区是一个无监控、无门卫的老旧小区,被盗现场屋内翻动迹象明显,但房间所有门窗均完好,门锁也没有明显撬盗痕迹。结合现场情况,勘查民警判断此案应为技术性开锁入室盗窃,嫌疑人应有多次作案经验。

指认现场

指认现场

蓝色手提袋露出嫌疑人马脚

受害人张某某清点了被盗物品,发现除了黄金首饰、名烟名酒和现金外,还有几个用来装酒的蓝色手提袋也不见了。武玉龙没有放过这个细节,带领民警认真细致查找附近监控设备,发现该小区西侧50米处设有一处监控,位置能从远处照到小区门口。民警立即调取当天的监控录像,一分一秒逐帧查看,整整盯了5个小时,终于发现三名可疑男子的身影出现在监控画面中。画面显示中午13时50分许,三名男子先后进入小区,一路鬼鬼祟祟东张西望,在小区停留约20多分钟后又从大门离开。武玉龙一眼发现,三人中有一名男子手提一个蓝色手提袋,里面装得鼓鼓囊囊,与受害人提供的线索完全一致。三名男子进入小区时空着手,出来时却提着这个从受害人家中消失的蓝色手提袋,以此分析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开锁作案工具

开锁作案工具

身份去向扑朔迷离

民警走访了该小区及附近居民,均称没有见过这三名男子,经过本地前科人员比对也未发现线索。专案组判断这三名男子应该不是本地人,很可能是外地流窜作案。但茫茫人海中嫌疑人究竟从哪来,现在又去了哪?为进一步查清嫌疑人轨迹,武玉龙和同事们轮班开展工作,并在市公安局相关部门大力配合下,充分利用街面可用监控视频展开追踪。不懈努力下,专案组最终发现三名嫌疑人作案后乘坐一辆出租车离开现场,随即又搭乘大巴车离开驻马店前往南阳。事不宜迟,专案组民警通过购票信息确定了三人身份,立即不眠不休赶至南阳。通过排查发现,南阳当地也刚刚发生了类似的入室盗窃案,从作案手段来看极有可能是这同一伙人所为。从车站查到的购票信息来看,此时嫌疑人刚刚再次转车,乘坐了一辆南阳发往广西南宁的长途大巴车。专案组经过商议认为,三名嫌疑人目前同乘一辆长途车返乡,这是最好的抓捕时机,一旦到站下车分散逃窜,再想抓捕将十分困难。

嫌疑人毒品检测呈阳性

嫌疑人毒品检测呈阳性

千里追缉一网打尽

跟时间赛跑!武玉龙马上带领专案组民警兵分两路全力追捕,一路上顾不上吃口饭喝口水,说什么也要赶到嫌疑人前面。3月21日早上7时许,在嫌疑人乘坐的大巴车进入广西泉南高速鹿寨服务区时,民警早已先一步到达,将三名嫌疑人韦某根、韦某源、姚某某堵在车上来了个一锅端。经讯问,三人对实施入室盗窃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供述了多次吸毒的违法事实。据其供述,韦某根、韦某源为堂兄弟,韦某根曾因盗窃罪被判过刑,出狱后不思悔改,从网上购买了开锁工具,并联系韦某源和同乡姚某某计划再次作案。由于三人均有长期吸毒史,经济条件十分拮据,为筹钱用于吸毒,三人一拍即合,作案时由韦某根实施开锁,韦某源和姚某某轮流望风。作案前,三人认为本地下手风险较大,不如前往外省作案,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不容易被抓到,没想到还是栽了。经查,韦某根、韦某源、姚某某三人先后流窜河南南阳、平顶山、许昌、周口、漯河、驻马店等地作案8起。目前该案已移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责任编辑:魏甜甜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