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工会:不得以防暑降温饮料充抵高温津贴
摘要: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 不得以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充抵高温津贴。如发现用人单位存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工会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必要时应下达限期整改建议书;用人单位拒不接受监督整改意见的,应依法提请政府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全国各地陆续进入盛夏时节,全国总工会今天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认真做好2019年职工防暑降温工作,尽量减少高温天气给职工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带来的不利影响;要求用人单位不得以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充抵高温津贴。
通知提出,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作用,加强对高温、高湿、露天作业等工作场所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要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各项保障措施,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为职工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合理安排或调整作业时间,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适当增加高温作业环境下职工休息时间;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 不得以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充抵高温津贴。
如发现用人单位存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工会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必要时应下达限期整改建议书;用人单位拒不接受监督整改意见的,应依法提请政府有关部门予以处理。(记者 张璐)
责任编辑:刘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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