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就推进普通高中改革发布《指导意见》
摘要:高校招生改革方面,《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招生机制,逐步改变单纯以考试成绩评价录取学生的倾向,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6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推动高考综合改革,推进选课走班,并要求高校改变单纯以考试成绩评价录取学生的倾向。
《意见》明确,各地普通高中2022年前全面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减少高中统考统测和日常考试,高一学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原则上不超过4科。
《意见》提出,课程实施上,各省(区、市)要结合高考综合改革,制订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2022年前全面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并将遴选一批新课程培训基地学校和教材实施示范区、示范校。
课程管理方面,学校要合理安排三年各学科课程,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艺术、综合实践活动和理化生实验等课程。加强特色课程建设,积极开展校园体育、艺术、阅读、写作、演讲、科技创新等社团活动。
《意见》明确,要严格学分认定管理,对未按课程方案修满相应学分的学生,不得颁发高中毕业证书。
此外《意见》提到,要强化体育锻炼,修订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评价办法,使学生掌握1~3项体育技能。
《意见》提到,严禁超课标教学、抢赶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严禁组织有偿补课,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减少高中统考统测和日常考试,加强考试数据分析,引导改进教学。
《意见》还对学业水平考试作出规范。语数外、政史地、理化生等科目合格性考试由省级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实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技术科目和理化生实验操作纳入省级统一考试。考试应安排在学期末,高一学生参加考试的科目原则上不超过4科。
高校招生录取考试科目则实行选考,考试内容为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由省级统一组织实施。
高校招生改革方面,《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招生机制,逐步改变单纯以考试成绩评价录取学生的倾向,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意见》称,高等学校要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学习基本需要,结合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生选考情况,不断完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据新京报网)
责任编辑:闫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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