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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三轮车走快车道侧翻 民警:事故责任自己承担

2019-07-29 09:05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闫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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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经过民警现场调查,认定宝马车属正常行驶,电动三轮车属非机动车,走快车道,属于违法行为。交警提醒广大老年朋友,一定要按照交通法规行车,在驾驶非机动车时不要走快车道、逆行、闯红灯等,一旦因此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将承担事故的相应责任。

□全媒体记者王永良

本报讯7月28日上午9时许,市白桥路和汝河大道交叉口东300米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在快车道行驶的电动三轮车,为躲避同向正常行驶的车辆时侧翻,两位老人从车上摔下,所幸受伤不重。

记者在现场看到,快车道上停着一辆头西尾东的橘黄色宝马轿车,在宝马车头约2米处侧翻着一辆电动三轮车,道牙上坐着两位年纪约七十岁的老太太。其中一位手捧住头,说是摔倒时磕到了头。一名小伙正在打电话。两位民警在现场调查事故原因。

记者看到,两车并没有发生碰撞。据开宝马车的小伙介绍,当时他从东向西行驶,经过该路口时发现前方两个老太太骑着电动三轮车,车速非常快地向西行驶。“我看到她们后,就按了一下喇叭,三轮车突然发生了侧翻。我发现三轮车翻了,两位老人好像受伤了,就停下车,拨打了120。随后我准备离开时,两位老人不让我走,说是因为躲避我的车才摔倒的,让我给她们拿钱治病。”宝马车小伙说,无奈他报了警。

一老太太告诉记者,她们一同到市区办事,过路口时为避让这辆车,导致三轮车侧翻。

经过民警现场调查,认定宝马车属正常行驶,电动三轮车属非机动车,走快车道,属于违法行为。事故不是两车碰撞造成的,轿车没有责任。

交警提醒广大老年朋友,一定要按照交通法规行车,在驾驶非机动车时不要走快车道、逆行、闯红灯等,一旦因此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将承担事故的相应责任。

责任编辑:闫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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