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打击假企业假出口 挽回税收损失超140亿
摘要:一些不法分子买卖未税或不需要退税的产品出口报关信息,匹配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税务部门严厉打击利用“空壳企业”虚开发票和跨区域骗税团伙,同时坚持“不扩大、不误伤”,对接受发票的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注意甄别,不给经济发展增添不利影响。
新华社北京7月31日电(记者 熊丰)公安部31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8年8月份以来,四部门联合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成效。专项行动以来,税务部门共计查处虚开企业11.54万户,认定虚开发票639.33万份,涉及税额1129.85亿元;查处“假出口”企业2028户,挽回税收损失140.83亿元。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局长郭晓林通报,当前,不法分子利用种种手段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的现象十分突出。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开展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只为虚开发票的“假企业”和没有实际出口只为骗取退税的“假出口”。
郭晓林介绍,“空壳企业”成为虚开发票攫取非法利益的主要载体。这些“空壳企业”,大多是不法分子通过骗用、租用、借用、盗用他人的身份信息,为实施虚开注册成立的。“暴力虚开”成为虚开团伙大肆违法犯罪的主要方式。所谓“暴力虚开”是指虚开企业甚至不需要编造任何“经营行为”,比如伪造合同、进行虚假资金支付等,而简单粗暴地对外虚开增值税发票。
“走逃失联”成为不法分子逃避打击的主要方法。现阶段,“走逃”已经成为虚开分子逃避打击、掩护下游用票企业的一种基本手段。同时,不法分子滥用简化注销程序等服务措施,通过注销逃避检查的现象也非常突出。“配单配票”成为目前骗取出口退税的主要手段。一些不法分子买卖未税或不需要退税的产品出口报关信息,匹配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
记者了解到,专项行动以来,全国税务机关已累计将1.04万起虚开骗税案件纳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累计向相关部门推送联合惩戒信息17.41万户次。税务部门严厉打击利用“空壳企业”虚开发票和跨区域骗税团伙,同时坚持“不扩大、不误伤”,对接受发票的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注意甄别,不给经济发展增添不利影响。
责任编辑:刘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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