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新闻 国内

"法考"开考在即 公安机关查处5起典型"助考"案件

2019-08-28 08:17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刘银霞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前不久,甘肃省公安机关会同湖北、湖南、浙江、广东、陕西等地公安机关对刘某厅、何某雷等多个利用互联网制售无线考试作弊器材和组织考试作弊犯罪团伙开展集中收网打击行动,共抓获并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74名,收缴无线考试作弊器材5万余套(台),捣毁设备加工厂1处,查获涉嫌作弊考生...

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于8月31日、9月1日在全国举行。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各类考试机会兜售、贩卖考试作弊器材,组织培训考试人员作弊,干扰和破坏考试秩序和环境,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司法行政机关提醒广大考生坚决抵制各种考试作弊行为,维护考试公平公正。

四川省乐山市公安机关发现,本地前科人员邓某飞在多个贴吧、论坛中发布销售无线考试作弊器材、提供各类国家统一考试答案的违法有害信息,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迅速查明并成功抓获6名犯罪嫌疑人、捣毁无线考试作弊器材生产窝点3个、仓库1个,缴获无线考试作弊器材10万余台(套),成功打掉该黑色产业国内核心研发团队,从源头上斩断了“助考”作弊器材黑色产业链。同时,追踪案源,发现涉及多个省份270多名下游涉案人员的违法犯罪活动线索,有力支持了各地公安机关集中收网打击一批“助考”犯罪团伙。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在四川泸州,公安机关发现有黑客团伙非法入侵多地人事考试网站,并将获取的报名考生数据倒卖给“助考”犯罪团伙。公安机关迅速查清该团伙组织实施黑客入侵、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的相关情况,掌握了其人员结构、犯罪手法和活动特点,固定了犯罪活动证据,在四川南充、湖北武汉、陕西西安、江西南昌、广西南宁、广东广州、浙江杭州等地采取集中收网活动,一举抓获59名犯罪嫌疑人,捣毁“助考”教育咨询公司3个,收缴大量无线考试作弊器材,查扣涉案资金2000多万元,成功摧毁了尹某球犯罪团伙。同时,在案件侦办工作中,共查获涉嫌作弊考生920多名,及时通报给考试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有效消除了考试安全隐患。目前,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起诉。

近期,安徽省公安机关抓获入室盗窃嫌疑人刘某浩,缴获大量开锁工具和某执业资格信息管理系统密钥。进一步查明犯罪嫌疑人程某皓非法制售大量伪造执业资格证件,侵入多地执业资格信息管理系统,向系统中非法添加资格注册信息,累计帮助1000多人取得执业资格,非法获利上百万元的犯罪事实。同时,联合河南南阳、湖南长沙、江苏无锡、湖北武汉等多地公安机关成功抓获该犯罪团伙主要成员。经审讯,相关犯罪嫌疑人对非法侵入国家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增删系统数据、非法制售假证等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浙江省瑞安市公安机关根据举报线索,发现有人在当地驾驶证理论科目考试中通过微信接收“助考”试题和答案,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犯罪。专案组迅速查明犯罪嫌疑人曹某、周某祥等人的真实身份,查清了其在浙江瑞安举行的驾驶证理论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非法牟利的犯罪事实,查处涉案考生400多人,有力地维护了国家统一考试秩序。

经查,犯罪嫌疑人曹某系浙江省杭州市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员,负责省内驾驶证理论科目考试系统的远程维护。曹某利用职务之便掌握了有关考试系统的管理员账号和密码,具备了该系统的高级用户权限,可以接触到全部考试试题和答案。据曹某交代,2016年以来,曹某主动联系浙江瑞安市、永嘉县和温岭市的多个驾校负责人,共谋实施组织考试作弊犯罪活动。曹某多次在某驾驶证理论考试考场的单独办公室内,非法登录考试系统并盗拍考试试题和答案,再通过微信传递给多个驾照考试培训班联络人;周某祥等人负责利用培训班名义招揽作弊考生、发放无线考试作弊器材并收取“保过”培训费用,并在考试期间将曹某提供的试题和答案以无线方式发送给作弊考生。目前,相关涉案犯罪嫌疑人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前不久,甘肃省公安机关会同湖北、湖南、浙江、广东、陕西等地公安机关对刘某厅、何某雷等多个利用互联网制售无线考试作弊器材和组织考试作弊犯罪团伙开展集中收网打击行动,共抓获并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74名,收缴无线考试作弊器材5万余套(台),捣毁设备加工厂1处,查获涉嫌作弊考生1000多名。

经查,刘某厅、何某雷等犯罪团伙通过互联网相互勾连,利用无线考试作弊器材长期在各类国家统一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非法获利数千万元,社会危害巨大。目前,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刘子阳)

责任编辑:刘银霞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