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新闻 社会

58名驾驶人将终生告别“方向盘”

2019-08-28 09:17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徐明霞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肇事逃逸、酒驾……

58名驾驶人将终生告别“方向盘”

□全媒体记者 刘永奇 通讯员 张振宇

本报讯 8月26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管理支队获悉,2019年1月1日至8月23日,全市有58名机动车驾驶人因严重交通违法被终生禁驾。其中,39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19人因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以上人员名单将在相关平台进行曝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市公安局交警管理支队提醒:终生禁驾是对严重交通违法驾驶人最严厉的行政处罚,一旦被终生禁驾,意味着今后终生都不能重新报考驾驶证,也不得取得驾驶资格,公安机关已将终生禁驾人员录入驾驶人管理黑名单,实施动态监管,一旦发现终生禁驾人员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将依法给予罚款、拘留的处罚。希望机动车驾驶人切实汲取交通违法教训,引以为戒,参与道路交通时严格依法交通,抵制交通违法,安全文明出行。

责任编辑:徐明霞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