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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教育移动应用不与学分成绩和评优挂钩

2019-09-05 15: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刘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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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新网记者 富宇 摄   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教育APP,以下简称教育移动应用)是指以教职工、学生、家长为主要用户,以教育、学习为主要应用场景,服务于学校教学与管理、学生学习与生活以及家校互动等方面的互联网移动应用。

中新网9月5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中央网信办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推荐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不得与教学管理行为绑定,不得与学分、成绩和评优挂钩。

资料图:教育部。<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 >中新网</a>记者 富宇 摄资料图:教育部。中新网记者 富宇 摄

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教育APP,以下简称教育移动应用)是指以教职工、学生、家长为主要用户,以教育、学习为主要应用场景,服务于学校教学与管理、学生学习与生活以及家校互动等方面的互联网移动应用。

《意见》称,近年来,教育移动应用快速发展、广泛应用,在提高教学效率和管理水平、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和兴趣发展、优化师生体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一些学校出现了应用泛滥、平台垄断、强制使用等现象,一些教育移动应用存在有害信息传播、广告丛生等问题,给广大师生、家长带来了困扰,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意见》指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规范教育移动应用的进校管理。作为教学、管理工具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植入商业广告和游戏。

《意见》强调,推荐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不得与教学管理行为绑定,不得与学分、成绩和评优挂钩。对于承担招生录取、考试报名、成绩查询等重要业务的教育移动应用,原则上应当由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自行运行管理。

《意见》称,确需选用第三方应用的,不得签订排他协议,或实际由单一应用垄断业务。鼓励高校联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优化公共服务。

责任编辑:刘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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