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台14项措施支持返乡下乡创业
摘要:返乡经营主体可通过农业保单质押等形式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增信服务。此外,河南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流转土地60亩以上从事适度规模经营的返乡经营主体给予奖补,具体标准和补贴年限由各地自主确定;对流转土地开展粮食种植达到30亩以上的返乡经营主体,按规定享受种粮大户补贴政策。
新华社电(记者 刘金辉)记者从河南省政府办公厅获悉,为进一步促进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河南省近日出台了14项支持措施,包括对返乡下乡创业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平台进行补贴、对适度规模经营的返乡经营主体给予奖补以及信贷支持等。
据了解,河南将加大对符合条件的返乡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推行设备、林权、集体土地使用权、特种经营权、应收账款、股权等抵质押贷款方式,提高金融产品的可获得性。鼓励保险公司以信用保证保险为载体,采取“政府+银行+保险”合作融资模式,为返乡经营主体融资提供增信支持。保险公司可通过保单贷款等方式提供资金支持;返乡经营主体可通过农业保单质押等形式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增信服务。
鼓励建立返乡下乡创业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由各县(市、区)对场地租金和网络使用费等给予50%的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河南将把返乡经营主体的产品和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对返乡经营主体技术创新、手艺传承项目成功创建国家级和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经费补助。
此外,河南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流转土地60亩以上从事适度规模经营的返乡经营主体给予奖补,具体标准和补贴年限由各地自主确定;对流转土地开展粮食种植达到30亩以上的返乡经营主体,按规定享受种粮大户补贴政策。
责任编辑:徐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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