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三农 致富有道

“忙人”孙俊敬:带着乡亲摘穷帽

2019-12-26 09:29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闫继华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回乡后,孙俊敬成立了康正有机肥生产合作社,吸纳36户农户为社员,负责有机肥原材料收购、制作。今年49岁的贫困户任运成,爱人病逝,两个孩子都在读大学,家境十分贫寒。孙俊敬将他安排到康正有机肥生产合作社工作,一日三餐免费,还帮助他制作有机肥,奖励的钱也全归他。

跟着“忙人”去致富,腰包鼓了,乡亲乐了。

记者刘仁忠通讯员杨明华文/图

孙俊敬的头衔很多,他不仅是代塔村村委主任、汝南县劳动模范,还是农机种植专业合作社、中药材种植合作社、土地流转合作社、有机肥生产合作社的理事长。“四社”理事长集于一身,带动全村贫困户流转土地收租金、合作社务工挣薪金。今年,村里4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脱贫摘帽。

 流转土地让群众收租金

今年41岁的孙俊敬,原本在驻马店市做粮油生意,效益相当可观。2016年清明节,孙俊敬回到老家汝南县常兴镇代塔村,发现大片的耕地荒芜、长满杂草。父老乡亲为啥把赖以生存的“命根子”都丢了呢?通过走访村里几位老人,孙俊敬得知,村里大部分劳动力外出务工,加上农产品原料价格上涨,种地不如打工挣钱,耕地撂荒化现象就出现了。

2016年秋,孙俊敬决心破解“谁来种地”这一难题,回乡创业带动父老乡亲脱贫致富。

种地离不开机械,孙俊敬投资300多万元购买了6辆大型耕地机、旋耕机、播种机,又将村里的10多辆大型机械组织起来,成立了康正农机种植专业合作社,并以每年每亩800元的价格流转了320亩耕地,成立了土地流转合作社,动员100多户农户入社,其中贫困户全部在内。

为实现土地效益最大化,孙俊敬挂靠省农科院,所用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全部在农科院指定厂家批量购进,减少了中间流通环节,仅化肥一项每吨就比零购价便宜了200多元。

为做好农作物管理工作,孙俊敬将村里的60多名留守老人组织起来,负责大田农作物的施药、灌溉等工作,每人每月工资1500元,负责开机械的每人每月4000元。

由于科学管理,当年亩产小麦1200斤,比一般农户种植的小麦每亩增加收入310元。

农户看到效益后,纷纷加入土地流转合作社,当年土地流转面积扩大到1000亩。孙俊敬又用同样的方式种植花生,秋季一算账,每亩纯收入1300多元。

土地流转不仅实现了土地效益最大化,而且解放了劳动力,助推了精准扶贫。贫困户王海龙家有26亩耕地,爱人因病常年卧床,孩子在上大学,去年他将土地入股给土地流转合作社,自己在康正农机种植专业合作社开机械,每月工资4000元,年底土地效益分红6600元,全年共收入54600元,当年实现了脱贫摘帽。

 兴办企业让农民挣薪金

土地盘活了,经营路子走顺了,孙俊敬并不满足,他把目光投向立足农作物优势兴办企业上,让父老乡亲在家门口就能挣钱。

爱动脑筋的孙俊敬发现,近年来,随着各地肉牛、獭兔、白山羊等食草型养殖业的迅速发展,作为食草型牲畜主要原料的花生秸秆空前走俏,价格上涨。而花生种植面积16万亩的常兴镇,有着丰富的秸秆资源,孙俊敬看中这个商机,决定回收秸秆。于是,他投资50多万元购买了5台花生脱壳机和颗粒饲料机。一方面,安排14户贫困户负责回收秸秆,打捆压缩后销往内蒙古、新疆等地;另一方面,组织贫困户用粉碎的花生秧,配以麸皮、豆粕等原材料,加工成牛、羊、兔爱吃的颗粒饲料供应市场。仅去年秋季,孙俊敬就回收秸秆100余吨,加工颗粒饲料30余吨,创产值100余万元。贫困户3个月每人收入1万多元。

2018年春,孙俊敬从网上看到一则果农施肥(有机肥)的信息后大受启发,决定兴办有机肥企业,将生产的产品专门供应广东、浙江等南方市场。

为掌握有机肥制作技术,孙俊敬跑到广东省茂名市一家有机肥企业拜师学艺,很快掌握了有机肥制作技术,并与该企业签订了每年供应有机肥700吨的合同。

制作有机肥的主要原材料为花生、芝麻和大豆饼。回乡后,孙俊敬成立了康正有机肥生产合作社,吸纳36户农户为社员,负责有机肥原材料收购、制作。

为调动社员的积极性,增加社员的收入,孙俊敬制定优惠政策,除月工资每人3000元外,社员在完成合作社规定的有机肥制作吨数外,每超出一吨,按销售收入的80%给予奖励。今年49岁的贫困户任运成,爱人病逝,两个孩子都在读大学,家境十分贫寒。孙俊敬将他安排到康正有机肥生产合作社工作,一日三餐免费,还帮助他制作有机肥,奖励的钱也全归他。仅今年前11个月,任运成的工资加奖金就收入了5万元,轻轻松松供应两个孩子读书。任运成感慨地说:“将来一定要培养孩子成才,让他们做孙俊敬这样对社会有用的人。”

责任编辑:闫继华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