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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超奸杀案”昨日再审 15年后被告人被改判无罪

2020-01-14 08:48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刘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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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但本案无客观证据指向张志超作案,张志超的供述与证人证言存在矛盾,张志超、王广超有罪供述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存疑,认定张志超实施强奸并致死高某、侮辱高某尸体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没有形成完整的证据体系,没有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故原审认定张志超犯强奸罪、王广超犯包庇罪的事...

年少时的张志超。

1月13日,张志超自由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淄博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志超案进行再审宣判,入狱15年的张志超被当庭释放,宣告无罪。

张志超走出法庭时,一旁头发花白的老母亲泪流不止,他揽住妈妈的肩和她并行(如图)。10余年的申诉之路,让他错过了和家人相处的时光。早在张志超获无罪释放前,他的父亲、奶奶、爷爷、姥姥已相继去世。

这场15年前的旧案,改变了当时15岁少年的一生。

2005年1月10日清晨,山东省临沭县第二中学一女生离奇失踪。30天后,女孩的遗体在学校男厕所被发现,当年15岁的张志超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

2006年3月,张志超因强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而就在张志超沉默了6年后,在某次和母亲会面的过程中他突然喊冤,并称自己遭到了刑讯逼供,请求母亲可以为他找律师申诉。

代理律师接手后发现,此案件的疑点颇多,比如当年的关键证据缺失,作案地点存在疑问,口供也有前后矛盾等问题。为了给儿子申诉,张志超的母亲马玉萍开始了漫长的申诉之路。

原审被告人张志超被当庭释放

1月1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张志超强奸、王广超包庇再审一案公开宣判,撤销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临刑一初字第1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宣告张志超、王广超无罪。原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张怀江、马玉萍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决定,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2月8日对张志超强奸、王广超包庇一案启动再审,并依法组成5人合议庭进行审理。再审期间,合议庭经过阅卷、核查证据、召开庭前会议等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充分听取申诉人及其代理人的意见。因本案涉及个人隐私,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5日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查明,2005年1月10日6时许,被害人高某与同学王某某从高某家中离开。6时15分左右,二人进入临沭县第二中学新校分手后,高某失踪。同年2月11日14时04分,临沭县公安局接临沭县第二中学教师于某某报警称,在主教学楼三层西侧一停用的厕所内发现高某尸体。经鉴定,高某系被他人暴力作用于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认为,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判决据以认定张志超、王广超犯罪事实的主要依据是两名原审被告人的有罪供述,以及有罪供述与其他证据的印证。但本案无客观证据指向张志超作案,张志超的供述与证人证言存在矛盾,张志超、王广超有罪供述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存疑,认定张志超实施强奸并致死高某、侮辱高某尸体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没有形成完整的证据体系,没有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故原审认定张志超犯强奸罪、王广超犯包庇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张志超、王广超有罪。

宣判后,张志超被当庭释放。审判长告知张志超、王广超可以向作出生效裁决的原审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张志超:不能恨一辈子

记者:为什么要承认强奸杀人?

张志超:带到刑警队后,过了约10分钟,就有人把我的上衣脱了。他们问我什么事,我说我不知道,之后就折磨我。他们先让我供述有罪,承认犯了事情,然后才告诉我学校出了什么事。说不用担心,未成年不用判死刑。我当时小,觉得既然他们都这么说了,再狡辩也不可能有谁去帮助你了。我实在受不了那种折磨了。

记者:你被捕时没想过翻供吗?

张志超:我被迫认罪,进入看守所之后,曾经向县检察院翻供,翻供之后又被带到刑警大队,重新审问我。然后他跟我说,你如果申辩的话,还是他们给你审,听到这我就绝望了。

记者:2005年发生的事情,为何直到2011年你才突然开口喊冤?

张志超:开始不敢,害怕说了以后会连累家人、会再把我弄回当地。我当年看报纸的时候,看过一个冤案,那位母亲就是为了儿子去申诉,心力交瘁还是怎么一回事,然后就去世了。

后来慢慢长大了,然后学了些法律,觉得现在的环境可能比以前好一些,觉得不是所有人都像那些审讯我的人一样,还是有公平正义的这些人在外面,所以我才相信法律,去申诉。

记者:这么多年你心里面应该是承受了很大的委屈、压力以及伤害,你是怎么挺过来的?

张志超:刚开始的时候确实挺不过去了。进了监狱以后,每次都要在档案上写上“强奸罪”,还要写上你的犯罪经过。别人有时候会笑,他们拿这个事情来说你的时候,其实你也没法辩解,因为说了别人会变本加厉地笑话你。

其实在2011年那个夏天,我把事实跟母亲说之前,挺长一段时间我一直在想这件事情,主要是克服自己心中的障碍。之前很多年,我在里面基本上不说话,很封闭,自己花了很长时间才慢慢地克服、走出来。

记者:回家最想做的一件事情是什么?

张志超:想吃妈妈做的饭,吃妈妈包的饺子。

记者:对未来有什么打算?

张志超:先好好陪陪家人,然后去学一门专业,学个技术活,尽早重新融入社会,毕竟和社会脱节这么多年了,我感觉社会变化太大了。还不知道想学什么,先出去看看,太迷茫了。

记者:你如何看待过去15年的这场经历?

张志超:以前我觉得很恨。我母亲说,你不能恨一辈子,如果你一直记恨着它,它会伤害你一辈子,所以说还是放下吧。

案件梳理

15年的申诉之路,要比想象中的苦得多。张志超入狱后,他的母亲马玉萍表示:“这个家家破人亡了,人家过得是日子,我过的不叫日子。”

由于张志超被冠上了强奸犯的“帽子”,他本就有病在身的老父亲不堪打击,在他出事不久后便长辞于世,他没能送父亲最后一程。爷爷、奶奶、姥姥在他不在的10余年间,也陆陆续续离去。

马玉萍为了申诉奔波多年,头发花白,比同龄人看起来沧桑老态很多。而就在宣判结果出来前,她带着给儿子准备的围巾帽子来到现场。她说:“希望让儿子穿着新衣服,回家。”

出狱后,张志超准备在律师的帮助下申请国家赔偿。

一起旧案的再审宣判,让它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2005年1月10日,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第二中学分校一名女生突然失踪。

◆2005年2月11日,临沭县第二中学分校一名老师报案称,在一个停用厕所内发现一具女性尸体。

◆2005年2月12日,凌晨1时,张志超被传唤到临沭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受讯问。

◆2005年2月26日,张志超被正式逮捕。

◆2006年3月6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张志超犯强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1年,张志超在与母亲马玉萍的一次会见中突然开口喊冤,称自己遭到刑讯逼供。从此,马玉萍开始为儿子四处申诉。  

◆2012年3月19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诉。

◆2012年11月12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诉。

◆2014年,临沂市人民检察院作出《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不予提起抗诉。

◆2015年10月,山东省检察院开始复查该案。

◆2016年4月15日,山东省检察院告知马玉萍,因案情重大复杂,复查延期3个月。7月中旬,复查再次延期。

◆2016年~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分别于2016年4月25日、2016年12月13日和2017年5月2日通过远程接访系统进行了3次视频接访。了解了张志超的案情后,最高法正式立案审查。

◆2017年1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张志超案,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再审。

◆2018年~2019年,2018年2月8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对张志超强奸、王广超包庇一案再审,随后分别在2018年5月、2018年8月、2018年11月、2019年2月、2019年5月、2019年8月,连续6次对该案延长审限。

◆2019年12月5日,张志超案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不公开审理,经过4个多小时的审理,出庭的检察员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方提出疑罪从无,但法院未当庭宣判。

◆2020年1月1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志超案再审宣判,张志超被无罪释放。

(据新华社、红星新闻、陕西法制网等)

责任编辑:刘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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