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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城区检察院用责任和担当筑起抗疫防护网

2020-03-11 10:15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闫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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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强化职能作用确保办公办案正常进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驿城区检察院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依法严惩涉疫情防控各类犯罪,特别是对于危害疫情防控工作、...

驿城区检察院、驿城区法院、驻马店市看守所根据法律规定,利用驿城区检察院“三远一网”系统,使用远程系统连线进行庭审。

驿城区检察院领导深入驻马店市三秋伏陈醋公司督导复工复产。

12309检察服务大厅干警在值班。

综合业务部干警在案件管理中心值班。

检察干警坚守分包社区,轮班值守防控点,做到守土尽责。

为确保防疫与办公办案两不误,办案干警一直坚守工作岗位。

□肖东伟 赵海洋 文/图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驿城区检察院自觉服从、服务于市检察院和驿城区委统一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格落实“内防扩散、外防输入”要求,发扬驿城检察人特有的“硬核”品质和作风,始终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彰显了驿城检察人的担当和力量。

 领导靠前指挥抗疫始终不松懈

针对疫情发展趋势,驿城区检察院及时召开特殊时期会议,发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院党组成员坚持每天召开“网络碰头会”,传达上级精神,安排工作,协调解决矛盾困难,对疫情防控进行坚强领导和有效指挥。

严格落实领导值班带班“无缝衔接”制度,充分利用“微信群组”“学习强国”视频等安排部署并随时调度。严格执行上级检察院和区委“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干警健康监测和分包社区疫情筛查上报工作。

及时制作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防控知识宣传展板、流动宣传字幕、视频大屏幕等,把科学防疫知识及时传达给群众,营造不信谣、不传谣和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群防群治的疫情防控舆论氛围,维护社会稳定。

按照上级指令,全天候参与全省政法系统、检察系统、豫南政法系统三大块的舆论引导工作,鼓舞人民群众树立战胜疫情的信心和决心。

 强化有效防控守护好美丽家园

驿城区检察院认真落实省、市检察院和驿城区委、区政府疫情筛查日报告制度,对全院干警是否到过疫区、是否与疫区返回人员密切接触等情况进行排查登记,每日对干警身体状况进行检查,按照要求每日上报;认真做好办公大楼的消毒工作,为干警配发口罩,确保干警安全。

根据驿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要求,成立疫情防控应急小分队,由院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深入负责的市第四小学家属院、建行楼、办事处临街楼等,分组实行全天候值班,配合社区工作人员对出入人员进行登记、测温,并对单元住户挨个排查疫情基本情况。同时,在疫情防控最前沿成立临时党支部,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检察官的初心使命。

疫情发生后,驿城区检察院积极组织党员捐款。同时,区检察院派驻板桥镇前店村原第一书记也积极为该村捐款捐物,为村民免费发放口罩500个,受到村民称赞。

 强化职能作用确保办公办案正常进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驿城区检察院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依法严惩涉疫情防控各类犯罪,特别是对于危害疫情防控工作、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依法从快从严从重打击,为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考虑到当前疫情防控需要,驿城区检察院、驿城区法院、驻马店市看守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司法厅联合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依法、规范、高效运用信息化技术办理刑事案件的通知》的要求,经过联席会商,决定利用驿城区检察院的“三远一网”系统,使用远程视频连线进行庭审。

庭审过程视频连接清晰、顺畅,被告人在驻马店市看守所的远程庭审室参与了庭审。在视频庭审室内,公诉人佩戴口罩,通过视频连线宣读了起诉书,围绕证据、事实等相关问题开展讯问,发表公诉意见。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其中2月28日集中对6起刑事案件进行了网上公诉,整个庭审活动未受到空间、距离和疫情防控的影响,达到了预期的庭审效果。

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驿城区检察院不断探索“线上”提审和庭审模式,目前已经网上提审36件,庭审22件,受到当事人、律师和当事人家属的好评。

责任编辑:闫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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