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法治 综合新闻

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为困难群体撑起一片蓝天

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称号

2020-03-11 09:08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付琳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健全完善法律援助规章制度,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流程,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我市有6件法律援助案件被省司法厅评为“河南省法律援助十大精品案件”“河南省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件”。

驻马店网讯(记者 周涛 通讯员 张今俐) 2019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司法局及市法律援助中心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人民满意创建活动,强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改革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公平正义做出积极贡献。近日,驻马店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称号,受到司法部通报表彰。

一是大力开展线上法律援助工作,有效助力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复工。面对突如其来、形势严峻的新冠肺炎疫情,认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强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加强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化解,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有效法律援助。在疫情防控战役期间,大力推行电话咨询、线上服务、网上申请与审批办理等工作方式,充分发挥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作用,同时开通5部坐席,安排资深律师认真接听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努力为全市人民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咨询服务。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中小企业咨询窗口,积极为中小企业做好疫情防控、有序开工复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等服务,为中小企业困难职工和农民工提供有效法律援助。目前,累计接听解答有关疫情防控的群众法律咨询430人次,接听率达到98%以上,受理有关法律援助案件66件,依法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疫情防控期间社会大局稳定,实现了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是积极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广大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全市建成市县二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0个,建成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72个,建成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2511个,实现了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为全市人民群众提供了设在家门口的法律服务,打通了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显著提升。

三是不断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工作保障机制,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和服务水平。为方便群众办理业务事项,把各个法律援助接待室设在临街一楼位置;健全完善法律援助规章制度,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流程,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四是持续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和接待咨询工作。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在全市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活动。2019年,共举办各类法律援助宣传活动120余次,解答法律咨询12万余人次,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25万余份;通过12348法律免费咨询服务热线、网上咨询平台等渠道,为困难群众提供及时便利、优质高效的咨询服务;解答群众来电法律咨询31930人次,接听率和满意率均居全省前列。

五是努力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为农民工、困难群众、军人军属、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规范案件指派律师管理制度,建立法律援助律师库,对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给予记分奖惩,调动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查工作,切实提高了案件办理质量。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导县(区)法律援助机构高标准、规范化开展工作。加强法律援助案件回访工作,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实现了法律援助“一网通办”,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腿。近三年来,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271件,为受援群众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8亿余元;案件数量逐年增长,办案质量持续提升;我市有6件法律援助案件被省司法厅评为“河南省法律援助十大精品案件”“河南省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件”。

责任编辑:付琳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