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县区 泌阳县

泌阳县象河乡:疫情期间三项行动助力脱贫攻坚

2020-03-19 08:35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刘银霞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该乡组织6部洒水车,配好消毒剂后以自然村为单位为全乡137个自然村巡回供应消毒剂,各自然村聘一名贫困户为消毒员,对村委、文化广场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为本村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家庭提供上门免费消毒,驻村帮扶人员也积极走村入户,指导和帮助贫困户消毒消杀。

驻马店网讯(记者 徐 明 通讯员 王思远)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泌阳县象河乡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始终坚持关心、关爱贫困群众,坚持“四个不摘”,坚持巩固脱贫成效,积极实施三大攻坚行动,全力帮助贫困群众解决疫情期间的生活困难,努力提高贫困群众的防疫能力,尽力提升贫困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象河1(7)

实施送温暖行动,共渡难关

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全社会层面的停产停工,医疗物资及生活物资市场供应紧缺,加之“不出门”的防控要求,解决疫情期间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成为了首要问题。为此,该乡党委、政府多方筹措,加大投入,务早、务细进行物资储备,积极实施贫困群众送温暖行动,广大帮扶人及志愿者积极响应,奋勇争先,及时为全乡848户贫困群众送去了米、面等生活物资和口罩、温度计等防疫紧缺物资。

象河2(5)

实施免疫力提升行动,帮助抵御疫情

疫情防控,增强体质提高自身免疫力和提高防护能力是预防和抵御疫情的关键。该乡着重做好贫困群众防疫工作的薄弱环节、重点应对、补齐短板。

免费提供中药代茶饮。组织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的中医专家,在省发布的2号处方基础上,结合乡地理气候条件,拟定了中医药预防冬春流行病代茶饮,在全乡设置92处煎制点,优先聘用贫困户熬制中药代茶饮,供全乡群众免费领取饮用。对于年纪较大和出行不便的贫困家庭由村组干部及志愿者送药上门,保证疫情防控暖心措施不落一人。至目前,中药代茶饮发放共计21天次4万余人份,投入资金40余万元。

象河3(4)

免费发放艾条。该乡借鉴南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做法,利用艾烟消毒除疫、杀菌、温阳散寒除湿等作用,提高群众身体机体的免疫功能,免费向全乡34000余群众发放艾条。由于大多数贫困户是老弱病残者,为了保障艾柱使用效果和使用安全,村组干部到每个贫困户家中发放艾条并详细讲解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至目前,艾条发放共计10万余支,投入资金20余万元。

免费发放消毒剂,做好个人卫生管理。该乡组织6部洒水车,配好消毒剂后以自然村为单位为全乡137个自然村巡回供应消毒剂,各自然村聘一名贫困户为消毒员,对村委、文化广场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为本村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家庭提供上门免费消毒,驻村帮扶人员也积极走村入户,指导和帮助贫困户消毒消杀。至目前,累计出动洒水车100余台次,出动人工300余人次,自然村覆盖5轮次,投入资金15余万元。

象河4(2)

实施产业增收行动,巩固脱贫成果

受疫情影响,贫困群众务工受阻,农产品滞销卖难、家庭收入下滑,该乡立足实际,积极应对,多措并举,力保贫困群众收入持续稳定,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

疫情防控工作助力贫困群众增收。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该乡想方设法为贫困户提供务工岗位,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中药代茶饮的熬制和自然村公共区域的消毒消杀优先聘用贫困户,累计提供工资岗位2000余天次,为贫困群众发放补贴20余万元。

象河5

开展“互联网+战疫情 促销售 助脱贫”活动。该乡认真组织、强力宣传、上门指导服务,以“农购网”为网络免费对接平台,发布困难群众和带贫合作社供销信息,广泛动员机关、卫生院、超市和社会爱心人士等采购滞销农产品,解决贫困群众农产品滞销问题。

积极推动复工复产。复工复产是化解疫情不利影响,保持经济社会平稳有序发展的关键。该乡在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石材区石材企业及扶贫车间的复工复产,切实解决贫困群众就近务工,提升扶贫车间带贫能力。目前,岗王扶贫车间已按照防疫防控标准复工复产,上岗工人35人,石材区开工企业40余家,贫困人口稳定就业100余人。

象河6

谋划产业项目,奠定增收基础。借助上级扶贫产业发展优惠政策,该乡提前谋划、抢抓机遇,积极申请了下曹、刘台、焦林等7个非贫困村的50万元集体经济扶持项目,用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提高带贫能力。同时依托该乡“石材、种植、养殖”等特色产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带贫作用,实行了产业到户奖补项目的申请入库,应入尽入,为贫困群众实现产业发展和持续稳定增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项行动的积极实施,促使了该乡的疫情防控与脱贫攻坚同步扎实推进,真正做到了“疫情无情人有情、防疫脱贫两不误”。

责任编辑:刘银霞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