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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今年一季度高龄津贴已发放到位

16.1万人领到高龄津贴 共发放资金2796.16万元

2020-04-23 10:59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刘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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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发放过程中,因特殊原因不便开户领取津贴的老人,由社区(村)工作人员上门办理手续后,领取现金。市民政局根据全市高龄老人摸底登记数据,积极与市财政局协调对接,明确市级财政补助标准,2019年下拨省、市高龄津贴补助资金2308.1万名高龄老人。

□全媒体记者 郭建光 通讯员 冯洋洋

本报讯 4月22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一季度共发放高龄津贴2796.16万元,惠及16.1万高龄老人。

我市有16.1万80岁以上老人

随着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高龄津贴牵动着很多老年人的心。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制度,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我市辖八县两区,80岁以上高龄老人16.1万。为做好这项造福高龄老年人的民生实事,我市认真落实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较好完成了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

高龄津贴标准

2019年市政府印发了《驻马店市高龄老人津贴实施方案》(驻政办〔2019〕96号),实施方案明确了高龄津贴发放对象、发放标准、资金保障、申请发放流程及工作要求等。我市高龄津贴标准是80~89岁老人每人每月50元,90~99岁老人每人每月100元,100岁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300元。文件下发后,各县(区)高度重视,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积极筹措资金,建立了政府统一领导、财政全额保障、民政、财政具体实施的高龄津贴工作制度。

摸清底数建立台账

2019年,市民政局下发文件,要求各县(区)开展80岁以上高龄老人信息登记工作,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各县(区)通过在乡镇(街道)民政所设置专门的高龄老人信息登记窗口、公示服务电话、组织上门登记服务队等多种形式,切实提升了信息登记效率。在具体登记过程中,对我市严格按照高龄津贴制度要求,认真审核登记材料,坚决杜绝漏登、错登等现象发生。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设置196个专门登记窗口,组织上门登记服务队150个。

各县(区)在乡镇(街道)依托民政所“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专门设置高龄津贴申请受理窗口,同时公示高龄津贴服务电话,提供咨询、投诉、预约上门服务。在信息登记过程中,对行动不便或有特殊情况的老人,组织由社区(村)工作人员组成的上门登记服务队150个,预约上门办理。在发放过程中,因特殊原因不便开户领取津贴的老人,由社区(村)工作人员上门办理手续后,领取现金。

实行三级审核严把四道关口

为切实做好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我市建立了三级审批制度。按照个人申请、村(社区)调查核实、乡镇(街道)审核、县(区)民政局审批的程序,实行三级审核。此外,在工作中严把四道关,做到规范化运作。

严把户籍年龄关,拒绝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凡申请享受高龄津贴的老人必须提供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彩色近照进行归档留存。

严把审核公示关,接受群众监督。对村(社区)审核应享受高龄津贴的老人,可采取适当形式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严把审核责任关,实行审核人签名负责制。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逐级审核签名盖章落实责任,确保享受对象真实准确,申报规范。

严明工作纪律关,加强检查监督。对从事高龄老人津贴审批和发放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根据情节轻重,依纪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民政局根据全市高龄老人摸底登记数据,积极与市财政局协调对接,明确市级财政补助标准,2019年下拨省、市高龄津贴补助资金2308.75万元。同时,督促各县(区)及时筹措资金,按照动态管理要求,建立了民政统计,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的良性机制,确保了高龄津贴及时足额发放。2019年全年累计发放资金1.091亿元,惠及15.9万名高龄老人。

目前,2020年一季度高龄津贴所有县(区)均已发放到位,共发放资金2796.16万元,惠及16.1万名高龄老人。

责任编辑:刘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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