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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薪4000元!驻马店这里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

2020-05-07 17:07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魏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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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驻马店产业区(高新区)消防大队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招录事项公告如下

驻马店市产业区(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根据《河南省专职消防队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4号)和《河南省“十二五”期间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指导意见》(豫公通[2011]74号)的精神,驻马店产业区(高新区)消防大队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招录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岗位设置为班长、副班长,驾驶员、战斗员。岗位职责为:完成以灭火救援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日常部队管理、执勤训练等工作;完成上级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招录性质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以下简称队员)是指消防救援队伍按照“政府用工,财政保障,合同管理,公益性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在消防执勤中队从事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的专门人员。

三、招录范围及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应聘: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的男性青年,体能素质优良、退伍军人和B照驾驶员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并优先录用;

3、具备胜任消防工作所需的文化素质及能力,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录:

1、曾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内的;

3、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正在审查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资待遇

(一)录用后与驻马店产业区消防大队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

(二)初次录用队员工资为4000元/月/人(含五险一金部分,按照工作年限及综合考评情况,每年定期增资)。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每月发放600元高危补助,其他岗位驾驶员500元/月、班长280元/月、副班长200元/月、装备技师320元/月等岗位补贴以及其他奖励另行发放。(试用期工资均为2000元/月)

(三)队员按照纪律部队标准进行管理,实行轮值班制,每月休息8天,工作满一年以上的队员可以依法享受每年5天的带薪年假。

(四)享受与在编消防员同等标准食宿,伙食标准按照一类地区一类灶执行,被装由单位统一供给。

(五)队员表现优秀、工作积极,可享受优先晋升工资档次、入党或参加技能培训等待遇。

五、招录方法及程序

招录采取公开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现场考核、政审、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及一寸红底免冠照片四张(大专以上学历者需提供学历复印件、有驾驶证B照或者其他职业资格证书者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退伍士兵需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到驻马店产业区消防救援大队(市兴业大道与东河路交叉口东100米)报名点进行报名,填写《驻马店产业区消防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初审。主要对报名人员的年龄、工作经历等进行审核。

(三)现场考核。包括面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和体格检查,主要对报名人员的身体协调、体能素质、文化水平、应变能力等进行测试,考察报名人员是否具有胜任消防工作所需的文化素质及能力。体能测试主要包括15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身体条件依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现场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政审主要内容包括:年龄、户籍、文化程度证明、现实表现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

(五)聘用。驻马店产业区消防大队根据综合情况,拟定最终录用名单,经省消防总队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后,依法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

队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试用期间严重违反规定、寻衅滋事、擅自离队等情况,依法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并追偿相关费用。试用期满后,正式聘用,按照等级管理规定定级、定岗。

六、其他事项

(一)产业区(高新区)消防大队不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和个人代理招聘事宜,也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驻马店产业区消防大队负责本次招聘和本公告解释工作。

(三)在招录期间,请各位报名人员保持电话等通信工具的畅通,以免错过现场考核、补录和集训等重要事宜。

联系电话:13949550017(刘队长)   

13938383952(张队长)

责任编辑:魏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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