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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退耕还林 每亩退耕地补助1200元

2020-05-11 10:46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刘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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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办法》明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主要用于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社会保险、天保工程政策性社会性支出、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草原生态修复治理、生态护林员、国家公园等方面。

本报北京5月10日电  (记者顾仲阳)日前,财政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提出新一轮退耕还林每亩退耕地补助1200元,退耕还草每亩退耕地补助850元。

根据《办法》,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用于对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农户发放现金补助。退耕还林每亩退耕地补助1200元,五年内分三次下达,第一年5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退耕还草每亩退耕地补助850元,三年内分两次下达,第一年450元、第三年400元。

《办法》明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主要用于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社会保险、天保工程政策性社会性支出、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草原生态修复治理、生态护林员、国家公园等方面。

责任编辑:刘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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