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新闻 论文

市县两级党校教学现状调研报告

2020-06-10 09:09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魏甜甜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孟桂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强烈的担当精神,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时代带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新挑战,对党校教学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一、新时代带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新任务新挑战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党校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重视发挥党校作用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执政水平的重要保证。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是促进党校事业健康发展的紧迫课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党校姓党,是党校工作的根本原则,也是做好党校工作的根本遵循。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归根到底取决于能不能坚持好党校姓党、能不能把党校姓党贯穿党校工作始终。

 二、目前市县两级党校教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近年来,各级党委加强改进党校工作,发挥党校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作用,但也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

  教学设施陈旧,阵地建设相对滞后。以驻马店为例,全市10个县级党校,4个有独立校区办公场所,2个有校区但混有家属院,4个没有校区办公场所,存在基础设施陈旧老化、配套不齐全、不具备食宿条件等问题,缺乏图书室、报告厅、多媒体教室、电子阅览室等现代化教学设备和场所。

  师资力量薄弱,教师队伍存在学历低、老龄化的问题。市县党校教师队伍不同程度地存在年龄结构老化、学历层次较低、缺乏新生力量等问题。目前,我市县级党校共有专职教师101人,45岁以上的45人,占总数45%;高层次人才匮乏,多为本科及以下学历,硕士学历15人,仅占总数的15%,博士学历空白,高级职称33人,占总数的33%;新招录教师较少。

  培训方式单一,教师培训投入不足。教学方式方法单一,缺少研究式教学、兴趣教学,教学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参训干部存在被动学习情况,培训吸引力不强、效果欠佳,在教师培训方面经费投入不足,影响市县级党校教学质量。

三、加强市县两级党校教学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抓好《党校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按照中央要求,充分认识党校工作的重要性,落实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确保党中央关于党校工作的重大决策落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党校工作条例》,牢牢把握党校姓党根本原则,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推动新时代党校工作开创新局面。

  强化以教师队伍为重点的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高素质教学科研人才。完善学习进修、交流锻炼等培养机制;引进政治素质好、有志于党校事业的优秀青年人才;选聘政治过硬、实践丰富、理论水平较高、善于课堂讲授的党政领导干部、先进典型人物、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

  树立党校良好的校风和学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校要坚持把从严治党要求和从严治校方针结合起来,把校风建设作为作风建设的重点。笔者认为,要设专章对校风学风建设的内容和要求作出规定,始终紧绷作风建设这根弦,坚决克服不良之风影响;不断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强化校规校纪,严格落实中央对党校办学治校的原则和要求。

  落实“教学是党校的中心工作”要求。不断丰富和创新教学内容,优化教学效果,开设体现地方特色的教学课程。深挖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让红色基因融入血脉,让红色精神激发力量,增强党性教育的震撼力。

  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主业主课地位。《党校工作条例》明确指出,市(地)级以上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安排中,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课程的比重不低于总课时的70%。各级党校主体班次党性教育课程比重不低于总课时的20%,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我们要根据《条例》要求,引导学员系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提高理论素养,帮助学员运用所学理论研究现实问题、指导工作实践。

  (作者系市委党校教授)

责任编辑:魏甜甜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