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专项检查组到遂平县督导检查村(居)法律顾问工作
摘要:检查组认真查看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硬件设施建设情况、详细了解了村(居)法律顾问履职情况、查阅了相关文件、工作台帐、工作日志等资料并同随行陪同检查人员就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做法以及此项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交流。
驻马店网讯(记者 周涛 通讯员 李丽娜)6月16日、17日市政法委副处级调研员李浩远带领市司法局相关人员来遂平县督导检查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检查组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先实地查看后听取汇报的方式,对我县的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进行了督导和检查。
6月16号下午,检查组先后深入到阳丰镇司法所、阳丰镇阳丰村、罗李村等地实地考核。检查组认真查看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硬件设施建设情况、详细了解了村(居)法律顾问履职情况、查阅了相关文件、工作台帐、工作日志等资料并同随行陪同检查人员就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做法以及此项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交流。
6月17日上午,在县政法委二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由村居法律顾问成员单位参加的汇报会。会议由政法委副书记王集学主持,会上,首先听取了司法局局长张春华关于我县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情况汇报,随后公检法各单位负责人对各自开展的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进行了汇报并做了表态发言。最后由李浩然处长做了总结,他对我县的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的同时也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并给出了很好的工作建议。他希望通过此次检查遂平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能够总结经验、查漏补缺、认真筹划、积极部署下一步工作,确保我县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达到预期目标,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责任编辑:宋东风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