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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高校拟对33名“失联”博士生做退学处理

2020-08-28 09:19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闫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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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电拟对33名“失联”博士生做退学处理,最“老”的已读15年

  8月21日,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发布《关于对部分超期博士研究生做出退学处理的公示》,表示根据相关规定,拟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博士予以退学处理,其中有33人联系不到,所以予以公示。该校研究生工作部工作人员26日告诉记者,其实学校往年也会对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博士研究生予以退学处理,为了保证毕业的博士研究生质量。

  记者26日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发布的《关于对部分超期博士研究生做出退学处理的公示》中看到,学校称,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学校拟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博士研究生做退学处理。本次拟退学人员中,有33人联系不到,所以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8月21日至2020年9月1日。

  学校在公示中称,学生本人对处理决定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相关学院或研究生工作部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提出申诉的,不再予以受理,学校将按照规定作出正式处理决定,公示期结束后,视为退学决定书已送达。

  这条公示很快引发了网友的关注,有网友表示,都已经读到了博士,虽然可能因为各种原因无法毕业,但是联系不上,实在有些让人费解。

  记者从学校公布的“失联”博士生名单中看到,其中共有33人,所学专业包括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应用技术、密码学、信息安全等。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工作部工作人员26日告诉记者,这33人学校都进行了联络,但是一直未联系上,“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业的学生予以退学处理其实已经实施很多年了,大多数高校也都这样执行,不知道为什么这一次我们学校受到了关注。实施这样的举措也是为了严格学生的培养,学校认为是一件好事。”

  记者注意到,很多高校都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博士予以退学处理,四川大学化学工程学院2019年发布《关于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博士研究生失联拟自动退学的公告》,对12名无法联系到的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博士研究生进行挂网公告,在公告期满仍未能取得联系将做自动退学处理。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7月10日发布通知,2013级及以后各年级博士生,如在全日制博士生(含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6年内未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将依个人完成学业进展及成果情况,按实施细则处理,其中包括退学处理。

  西安一所高校的博士毕业生张女士26日告诉记者,一般来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外不超过2年,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博士毕业本身要求就比较高,一些人可能知道自己达不到毕业条件,索性就玩起了失踪。”

 2020年已有多所高校发布清退通知,涉及近千人

  近几年,硕博生清退已经越来越多了。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已经有近30多所高校公示清退超过1300名硕博研究生,原因涉及“已超最长学习年限”“未报到入读”“申请退学”等方面。

  北京交通大学

  7月10日,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发布《关于处理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博士生学籍的通知》,因超过全日制博士(含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的59名博士生,对其学籍管理将做出分类处理。

 四川大学

  近日,四川大学化学学院、法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经济学院等多个学院相继在官网向学生发出正式退学通知,要求相关学生在两周内办理离校手续。

 宁夏大学

  6月24日,宁夏大学发布通知,同意17名研究生的退学申请。

  上海师范大学

  6月28日,上海师范大学发布公告,对125名超过学校规定学习期限不能毕业的研究生做出退学处理。

 中南大学

  5月20日,中南大学表示,截至目前,共有10名研究生休学期满已超过2周仍未提出复学申请。对于6月3日后仍未办理复学手续的研究生,研究生院将上报校务会给予退学处理。

 吉林大学

  据吉林日报消息,目前,吉林大学有超20个学院发布公告,超期研究生超过100人。但对于正在积极准备论文答辩的超期研究生,可以给予答辩机会,最后答辩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超期不能答辩的研究生将按退学处理。

  此前,教育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中要求“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要落实及早分流,加大分流力度”。同时提到,要狠抓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管理。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显示,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

  1.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

  2.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3.根据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

  4.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5.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

  6.学校规定的不能完成学业、应予退学的其他情形。(据新华网)

责任编辑:闫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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