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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举行依法整治规范中心城区电动车秩序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

2020-08-31 10:57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徐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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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对电动(两轮)自行车实行登记挂牌管理,符合标准的电动(两轮)自行车悬挂绿牌,对非标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悬挂防盗识别编码,免费予以办理。

本报讯(记者 张勇)8月28日,记者从驻马店市依法整治规范中心城区电动车秩序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10月1日起,对未登记挂牌的非标电动车,由执法人员予以登记并责令其限期登记挂牌或悬挂防盗识别码;12月1日起,未登记挂牌、未安装防盗识别编码的非标电动车禁止上路行驶。

依法整治规范中心城区电动车秩序主要措施有:禁止在市中心城区生产、销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电动(两轮)自行车及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非标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依法取缔非法营运电动车;禁止对电动车加篷改装改型;依法查处电动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乱停乱放、违法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对电动(两轮)自行车实行登记挂牌管理,符合标准的电动(两轮)自行车悬挂绿牌,对非标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悬挂防盗识别编码,免费予以办理。11月30日前,对购买的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电动(两轮)自行车悬挂黄牌,非标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悬挂防盗识别编码,逾期不再办理。悬挂黄牌的电动车,限定3年过渡期,到期后禁止在市中心城区上路行驶;依法查处涉及电动车的违法行为;拒绝、阻挠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徐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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