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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平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督查通报(二)

2020-10-15 19:14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庞海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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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58、文化宫负责路段:无执勤人员,道路两侧车辆摆放不规范。63、团委负责路段:无执勤人员,有占道经营现象。66、农行、商务局负责路段:无执勤人员,护城河路步行街路段违规停车、占道情况严重;67、柏亭街道负责路段:嫘祖文化苑路段路北无创文公益广告;

根据西平县深化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会议要求,县四城联创办、文明办组织督导组10月13日对城区市容环境、交通秩序、主次干道、暗访点位、窗口单位、路段执勤等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点位督查情况

各点位行动不一,未严格按照点位工作标准和测评要求及责任分工开展工作,普遍存在创文公益广告类别少、数量少的问题,没有对照任务清单逐项落实。具体督查情况如下:

1、老喜盈门:门口广场电动车停放杂乱;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公益广告;无2020年第二季度诚信“红黑榜”发布内容。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商务局。

2、新大新:公益广告较少;无无障碍卫生间;无母婴室;门口南墙“牛皮癣”明显;门口广场烟蒂较多。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商务局。

3、御都汇国贸:公益广告较少;无一米线提示标识;无诚信经营创建活动宣传栏以及2020年第二季度诚信“红黑榜”发布内容。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商务局。

4、新喜盈门:公益广告较少;无诚信经营创建活动宣传栏以及2020年第二季度诚信“红黑榜”发布内容;无卫生间指示牌;一楼无障碍卫生间无法使用。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商务局。

5、南城河公园:无公益广告;部分垃圾箱损坏,河面长满水草,护栏锈迹斑斑;公共座椅老旧;无无障碍卫生间;健身器材损坏较为严重;公园门球场北侧墙面破旧,无遮挡;志愿者服务站无人。责任单位:城管局。

6、名门学府广场:建筑围挡无创文公益广告。责任单位:住建局。

二、各路段长单位执勤情况

各路段长单位没有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安排布置,执勤人员不在岗或人数不足、执勤人员没有落实“门前三包”职责、路段沿线创文氛围不浓等现象普遍存在。具体督查情况如下:

1、进修学校负责路段:执勤人员4人(聊天),道路两侧车辆摆放不规范,机动车停放人行车道,有占道经营现象。

2、卫健体委负责路段:无执勤人员,道路两侧车辆摆放不规范,机动车停放人行车道,有占道经营现象;创文公益广告少,有店外经营现象。

3、应急管理局负责路段:无执勤人员,道路两侧车辆摆放不规范,有占道经营现象,软体条幅仍存在。

4、文广旅局负责路段:执勤人员4人(聊天),道路两侧车辆摆放不规范,机动车停放不规范,有占道经营现象。

5、农业农村局(原农机局)负责路段:无执勤人员,道路两侧车辆摆放不规范,有占道经营现象。

6、法院负责路段:执勤人员2人(聊天),执勤点在法院门口,道路两侧车辆摆放不规范,有占道经营现象。

7、税务局负责路段:执勤人员4人,门前软体标语多。

8、中医院负责路段:无执勤人员,道路两侧车辆摆放不规范,医院门前有流动摊贩。

9、第五中学负责路段:无执勤人员,学校门前有流动摊贩,创文公益广告少。

10、检察院负责路段:无执勤人员,大门口西边有垃圾露天堆放,创文公益广告少。

11、移动公司负责路段:无执勤人员,道路两侧围挡无创文公益广告,路边杂草多,有占道经营现象。

12、第八中学负责路段:无执勤人员,无创文公益广告,路边有杂草。

13、市场监管局负责路段:执勤人员2人,路南围档无创文公益广告。

14、财政局负责路段:无执勤人员。

15、自然资源局负责路段:无执勤人员,审计局门口有软体标语。

16、审计局负责路段:执勤人员4人,超市门前车辆摆放不规范。

17、杨庄高中负责路段:执勤人员1人,没穿服装,三陶高考门前车辆摆放不规范,创文公益广告少。

18、职教中心负责路段:执勤人员4人,道路两侧车辆摆放不规范,有占道经营现象。

19、交警大队负责路段:无执勤人员,道路两侧车辆摆放不规范,有占道经营现象,无创文公益广告。

20、农业农村局负责路段:无执勤人员,道路两侧车辆摆放不规范,有占道经营现象,环境差。

21、市场监管局负责路段(原工商局路段):无执勤人员,道路两侧车辆摆放不规范。

22、文化馆负责路段:无执勤人员,道路两侧车辆摆放不规范。

23、新华书店负责路段:无执勤人员,有桌子,道路两侧车辆摆放不规范。

24、网通公司负责路段:无执勤人员,有桌子,道路两侧车辆摆放不规范。

25、柏城派出所负责路段:无执勤人员,道路两侧车辆摆放不规范。

26、党校负责路段:无执勤人员,有桌子。

27、环保局负责路段:无执勤人员,道路两侧车辆摆放不规范,有占道经营现象,创文公益广告少。

28、妇幼保健院负责路段:无执勤人员,道路两侧车辆摆放不规范,有占道经营现象,创文公益广告少。

29、公路局负责路段:执勤人员1人,坐在屋里,道路两侧车辆摆放不规范,有占道经营现象。

30、文成中学负责路段:无执勤人员,道路两侧车辆摆放不规范,有占道经营现象,学校门口有流动摊贩。

31、第三小学负责路段:执勤人员2人,道路两侧车辆摆放不规范,

32、司法局负责路段:执勤人员3人,道路两侧车辆摆放不规范,

33、第三中学负责路段:执勤人员2人,道路两侧车辆摆放不规范,有占道经营现象。

34、交通局负责路段:执勤人员4人,副职在岗,

35、建行负责路段:执勤人员3人,存在玩手机现象,

36、水利局负责路段:执勤人员2人。

37、农发行负责路段:执勤人员1人。

38、农村公路管理所负责路段:执勤人员1人。

39、烟草局负责路段:执勤人员2人,有占道经营现象。

40、人行负责路段:执勤人员2人,有占道经营现象。

41、组织部负责路段:执勤人员1人,道路两侧车辆摆放不规范。

42、档案馆负责路段:无执勤人员,道路两侧车辆摆放不规范。

43、统计局负责路段:无执勤人员,所负责路段车辆摆放不规范。

44、人险公司负责路段:无执勤人员。

45、工行负责路段:无执勤人员,道路两侧车辆摆放不规范。

46、县医院负责路段:无执勤人员,道路两侧车辆摆放不规范,门口流动摊贩较多。

47、飞达粮油负责路段:无执勤人员,道路两侧车辆摆放不规范。

48、疾控中心负责路段:无执勤人员,宣传氛围差。

49、第三粮库负责路段:无执勤人员,道路两侧车辆摆放不规范。

50、图书馆负责路段:无执勤人员,道路两侧车辆摆放不规范。

51、车站粮库负责路段:无执勤人员。

52、中国电信负责路段:无执勤人员,有占道经营现象。

53、火车站负责路段:无执勤人员,存在黑车拉客情况。

54、住建局负责路段:无执勤人员。

55、豫广网络负责路段:无执勤人员,道路两侧小摊贩多。

56、资源中心负责路段:无执勤人员,道路两侧车辆摆放不规范,道路两侧小摊贩多。

57、农商行负责路段:无执勤人员。

58、文化宫负责路段:无执勤人员,道路两侧车辆摆放不规范。

59、人社局负责路段:无执勤人员,所负责路段路北西头有条幅。

60、国网公司负责路段:无执勤人员,所负责路段有多幅软体广告。

61、县直工委负责路段:无执勤人员。

62、妇联负责路段:无执勤人员。

63、团委负责路段:无执勤人员,有占道经营现象。

64、医保局负责路段:无执勤人员。

65、县委办负责路段:无执勤人员。

66、农行、商务局负责路段:无执勤人员,护城河路步行街路段违规停车、占道情况严重;发传单、小广告现象普遍。

67、柏亭街道负责路段:嫘祖文化苑路段路北无创文公益广告;路南建筑围挡仅有“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八个字,无图文并茂公益广告。

三、文明岗执勤情况

各“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示范岗”单位没有严格按照西文明办〔2020〕25号文件要求安排布置工作,普遍存在人员不在岗、人数不足、在岗不行使职责。具体督查情况如下:

1、解放路与棠溪路交叉口17点20分,0人上岗。责任单位:农村公路管理所。

2、解放路与龙泉大道交叉口17点25分,3人上岗,未手持红旗。17点50分,1人在岗,未手持红旗。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3、解放路与电业小巷交叉口17点28分,人社局5人上岗,未手持红旗。17点51分,0人在岗。责任单位:人社局。

4、解放路与柏城大道交叉口17点30分,5人上岗,未手持红旗。17点52分,4人在岗,未手持红旗。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

5、西平大道与解放路交叉口17点32分,0人上岗,17点53分,政府办5人在岗,未手持红旗。责任单位:政府办。

6、西平大道与凤鸣路交叉口17点38分,6人上岗,未手持红旗。责任单位:财政局。

7、老十字街路口17点23分,4人在岗,未手持红旗。责任单位:宣传部。

8、金梁桥路口17点27分,医保局3人在岗,未手持红旗。责任单位:医保局。

9、柏城大道与文化路交叉口17点30分,烟草公司4人在岗,未手持红旗。责任单位:烟草公司。

10、柏城大道与护城河路交叉口17点40分,6人在岗,未手持红旗。责任单位:教育局。

11、护城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17点43分,6人在岗,未手持红旗。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

12、龙泉大道与南大街交叉口17点47分,0人在岗。责任单位:发改委。

四、下步工作要求

当前,正值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关键阶段,各单位要按照西文明〔2020〕10号、〔2020〕11号、西文明办〔2020〕25号文件要求,逐项对照创文工作标准,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创文工作任务。

1、各点位单位要落实好测评点建设责任,确保每一类测评点位处于最佳迎检状态,做到不缺项,不遗漏、不失分。

2、各路段长单位要实行轮班值守制度(其中由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全方位全过程地在现场发现并解决问题。组织志愿者深入分包路段、窗口等场所,广泛开展创文宣传、文明劝导、卫生清洁等志愿服务活动。

3、各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示范岗责任单位要严格要求,组织不少于6人的志愿者(其中由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携带志愿者旗帜,着志愿者服装,手持印有“文明交通”、“文明出行”等字样小红旗。重点劝导行人、车辆乱穿马路闯红灯、不按交通标示行驶及不遵守公共卫生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

县四城联创办、文明办将不定期不定时对各单位创文情况、路岗值班情况、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示范岗值班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予以全县通报。

责任编辑:庞海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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