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冢镇:加强扶贫资产管理 力保脱贫攻坚实效
摘要:及时建立健全经营管护制度,明确管护主体,承担管护责任,重点做好公益性资产管护、经营性资产运营管护、到户类资产管护工作。成立以镇纪委牵头,镇扶贫办、财政所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扶贫资产监督小组,负责对全镇扶贫资产管理进行日常监管。
驻马店网讯(记者 田瑞德 通讯员 刘祥)为进一步加强扶贫资产管理,长期以来,平舆县万冢镇对各类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进行登记管理,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规范、效益明显、管理到位的扶贫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建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扶贫领导为第一副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镇扶贫办、财政所、社保所、农业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万冢镇扶贫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扶贫资产后续管理、效益发挥、收益分配、登记入账、防止资产流失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村“两委”负责本村集体扶贫资产、到户扶贫资产,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和报批审核程序,指定专人管理;村民是扶贫资产管理的参与者和监督者,负责协助管理扶贫资产。
开展清产核资,严格确权登记。组建专班,对已经建成扶贫项目和资产进行全面核查,摸清家底,建立扶贫资金管理台账,做到账实相符,并以村为单位建立项目及资金管理清单;按照属地管理,在各村实施的扶贫项目所形成的资产归属村集体,并纳入村“三资”管理。
加强经营管护,严格监督管理。及时建立健全经营管护制度,明确管护主体,承担管护责任,重点做好公益性资产管护、经营性资产运营管护、到户类资产管护工作。按照“村提方案、乡镇审核、县备案”流程做好村级扶贫资产收益分配。成立以镇纪委牵头,镇扶贫办、财政所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扶贫资产监督小组,负责对全镇扶贫资产管理进行日常监管。通过实地查看、走访群众等方式,对每项扶贫资产的运行、经营、收益等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和督促整改。
责任编辑:魏甜甜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