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打造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服务平台
摘要:而我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金主要是为了对大病、重病职工救济,具有“互助”性质,确保患病职工在支出了大额治疗费用后不因病致困、因病致贫,而非每个职工都能“雨露均沾”的普惠活动,因此在提起报销申请时,还必须满足“达到职工大病保险的报销额度”这一必要条件,对此工作人员向其详细解释了...
本报讯(记者 张新理)驻马店农业机械技术中心职工许先生,身患冠心病,今年检查住院治疗先后花费住院和医药等费用近10万元,在职工基本医保和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后,近日,驻马店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许先生参加的市总工会实施的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惠民工程,为其赔付27339元互助金,大大减轻了许先生的家庭负担。
近10万元的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和“职工医疗互助”三次报销后,原本近10万元的治疗费用,自己只负担了很少一部分。“市总工会开展的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真实在!”许先生竖起大拇指连连称赞。
“上有老人,下有孩子,本来家庭经济就十分困难,要支付这么大额的医疗费用压力真是不小。”2020年7月份以来,许先生患病3次住院治疗,因为参加实施的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惠民工程,让本来因高额治疗费用愁眉不展的许先生轻松就医。
自2020年7月1日市总工会在中心城区实施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惠民工程以来,吸引了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踊跃参与,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也多次为患病职工雪中送炭,成为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益补充。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已成为市总工会叫得响、用得好、最受职工欢迎的品牌工程之一。
这里需要强调一下,不是所有职工交纳了互助保障金就一定能报销、一定能得到医疗互助保障金。11月30日,驻马店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民之家设立的服务窗口迎来一位参保需要申请办理医疗互助金的职工,经工作人员审核发现,这位职工的确通过其所在单位的工会组织参加了2020年度的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但提供的住院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总支出2万余元,只达到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线,并没有达到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标准。而我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金主要是为了对大病、重病职工救济,具有“互助”性质,确保患病职工在支出了大额治疗费用后不因病致困、因病致贫,而非每个职工都能“雨露均沾”的普惠活动,因此在提起报销申请时,还必须满足“达到职工大病保险的报销额度”这一必要条件,对此工作人员向其详细解释了我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方案中的相关条款,这位同志听了工作人员的解释后表示理解,主动撤回了报销申请。
为切实保障职工医疗互助快速申报、快速审核、快速报销等,今年以来,市总工会不断加强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力量配备,畅通信息对接、业务审核等渠道,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建立了职工医疗互助工作群,及时与基层工会沟通,适时发布职工医疗互助工作的各项要求,指导基层工会抓好业务办理。同时,市总工会加强与市医保局进行对接,加快实现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系统与市医保系统联通、数据共享。
至目前,市中心城区累计参保在职职工人数35217人,赔付13人,其中4人意外死亡,9人医疗费用达到报销标准,合计金额达325132元,其中4名意外身故者,每人给予其家属5万元慰问金。
“市总工会实施的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惠民工程对不幸罹患重大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治疗费在医保报销后自付部分依旧很高的职工,给予不同程度的互助补助,避免职工因病致贫。”据市总工会主要负责人介绍,新一轮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惠民工程即将在全市推广,市总工会将加大宣传力度,严肃纪律,切实扩大医疗互助活动的覆盖面,让广大职工受益,全力打造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服务平台。
责任编辑:徐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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