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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有奖举报活动

2020-12-08 10:00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闫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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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市中心城区范围内(举报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范围为全年全市全域)发生且构成处罚条件的涉气违法违规行为属于有奖举报范畴。举报范围: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使用、加工及销售散煤的;施工工地违规使用冒黑烟移动机械的;其他违反驻马店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规定的污染行为。

本报讯(记者 黄育南 通讯员王全忠)驻马店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河南省环境污染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大气污染防治有奖举报,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打击涉气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

驻马店市大气污染防治有奖举报由“咱的驻马店APP”和“12345市长热线”统一受理。“咱的驻马店APP”操作流程:注册后点开“随手拍”中的“大气污染”,上传能清晰辨识违法行为的视频或照片等线索,经承办单位查证属实,即可领取奖励。在市中心城区范围内(举报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范围为全年全市全域)发生且构成处罚条件的涉气违法违规行为属于有奖举报范畴。

举报范围: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的;焚烧垃圾、秸秆的;渣土车、商砼车带泥上路的;农用车在市中心城区通行的;违法使用、加工及销售散煤的;餐饮店、汽修店未按规定安装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或治理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的;加油站、储油站、油罐车等手续不全或未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施工工地违规使用冒黑烟移动机械的;排污单位拒不执行空气重污染应急管控规定的;工业企业超标排放的;其他违反驻马店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规定的污染行为。

举报者需提供清晰辨识违法行为的视频或照片,或其他证据资料。承办单位对举报人信息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将严格保密。举报内容经承办单位查实且构成处罚条件的,给予举报人100元~500元奖励;构不成处罚条件的,给予第一举报人10元鼓励奖。

责任编辑:闫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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