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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特刊

2021-01-08 10:15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徐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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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手机报政府信息公开特刊2020年第11期

〓本期导读〓

【市政府文件】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开展自然资源督察工作的通知

【政府办文件】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政务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政府办文件】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提质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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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文件】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开展自然资源督察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加强我驻马店市自然资源保护和管理,根据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就授权开展自然资源督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授权你局代表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对全市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有关工作安排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你局要拟订全市自然资源督察工作规则、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等并监督实施;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和省自然资源督查办公室的工作部署,配合上级自然资源督查机构开展督查工作;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与信息反馈工作;承办国家自然资源督查机构、省自然资源督查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政府办文件】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政务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政务云建设与管理,解决电子政务基础设施重复建设、资源分散等问题,全面提升政务信息系统发展水平,促进电子政务基础设施集约建设、互联互通,保障市政务云安全、可靠、高效运行,根据《河南省政务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政务云,是指依托非涉密电子政务网络建设,为电子政务应用提供共性通用服务的基础设施。

第三条 全市各级政务部门与使用和管理政务云相关的活动,适用本细则。市县两级政务部门应使用全市统一的政务云开展电子政务应用,能依托市政务云建设的,不得审批、新建、扩建机房或数据中心。除国家、省有明确规定外。

【政府办文件】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提质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进一步提升设施设备水平。对标《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建标107-2008)、《河南省村卫生室建设基本标准》(豫卫基妇〔2009〕1号)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建标163-2013),各县区作为责任主体,要积极筹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资金,加大对乡镇卫生院投入力度,统筹推进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建设,配齐配好乡镇卫生院必备医疗设备,实现基础设施标准化、诊疗设备数字化、综合管理信息化。确保到2022年底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提档升级、更新换代。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下同)标准化达标率达到100%。公有产权村卫生室比例达到80%以上,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比例明显提高。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水平。对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持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2021年底,全市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2022年底,力争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并设置符合要求的中医馆等中医综合服务区,其中30%以上达到服务能力推荐标准,15%以上达到或接近二级综合医院水平。

相关文件详细内容请登录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umadian.gov.cn/查看

〓本刊内容由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授权发布〓

责任编辑:徐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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