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金融 财经新闻 曝光台

拒绝高息诱惑 远离非法集资

2021-01-13 09:38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魏甜甜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四部曲”

  画饼

  编织“高大上”项目,营造机不可失的错觉,吸引投资者眼球。

  造势

  举办推介会、观摩会、体验日、讲座等活动,诱惑欺骗投资者。

  吸金

  抛出返点、分红“甜点”,亲戚朋友现身说法,引诱投资者出钱。

  跑路

  资金链断裂,圈钱跑路,集资群众血本无归。

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债券、彩票、股票、投资基金等权益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7.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8.对物业、地产等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9.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1.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2.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当前,犯罪分子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进行非法集资诈骗,且逐步向农村地区蔓延,花样更多、手段更隐蔽、危害更大,尤其以下四类要更加注意防范:

  网络投资:通过在网站注册信息,以虚假项目和高额利息作诱饵,欺骗大家投资。投资资金直接流入网站账户,以借贷、投资理财的名义进行非法集资。此类违规网站一旦被查,立即关闭,卷款潜逃。

  虚拟货币:打着“加密货币”或“区块链”的旗号,在网上进行售卖,号称与真实货币具有一样的流通价值,可用于购买商品等,其实质是“借新还旧”“击鼓传花”的庞氏骗局,极有可能变成真金换假币,真金白银竹篮打水一场空。

  消费返利:原本是常见的促销手段,被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打造成传销骗局或者以高额返利、免费旅游欺骗老年人投钱,消费几千元、返利上万元,投入少、回报高,其实就是传销诈骗。

  农业合作社:名义上是合作社,实际上吸收农民资金回报高额利息,进行吸储放贷、高息揽储,甚至公开设立银行式的营业网点、大厅或营业柜台,变身“山寨银行”,欺骗误导农村群众。

P2P网贷平台涉嫌非法集资案例

   A 控资股邦(有上限海公)司投资

  2018年6月16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根据群众报案,对资邦(上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经查,自2012年12月起,资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在全国10多个省、市开设“资邦财盈”线下门店,开设“唐小僧”“摇旺理财”等线上平台,通过广告宣传、电话推销等方式,以允诺年化收益5%~15%高额利息为饵,对外大肆销售非法理财产品,涉案金额380多亿元。

B 上海夸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5日,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发布消息称,8月21日,上海夸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郭某投案,交代了其通过网上理财平台高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事实。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立即对该案展开侦查,并对法人代表郭某、高管陈某等6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通报指出,夸客金融法人代表郭某某等2人被批准逮捕,7名高管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时,冻结、查封上海夸克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和涉案人员的9个涉案银行账户资金以及涉案资产,初步追缴涉案资金5亿元,并全力追查其余涉案资产。

 C “善林金融”

  2018年4月9日,“善林金融”负责人周伯云因涉嫌违法犯罪,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善林金融”法定代表人周伯云、执行总裁田景升、“幸福钱庄”负责人陶剑勇等8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执行逮捕。经查,自2013年10月起,周伯云在全国开设1000多家线下门店,以允诺年化收益5.4%~15%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销售所谓的“鑫月盈”“鑫季丰”“鑫年丰”“政信通”等债权转让理财产品。自2015年2月起,周伯云在互联网上开设“善林财富”“善林宝”“幸福钱庄”“广群金融”等平台,对外大肆销售非法理财产品,涉案金额600多亿元。“善林金融”不惜花费公众巨额资金,大规模开设线下门店,支付员工高额工资和高额提成,同时做足包装宣传,在民众中树立“大而不倒”的公司形象,骗取投资者的信任。但“善林金融”对外宣称的投资项目并无盈利能力,通过“借新还旧”的方式偿还前期投资人到期本息,随着时间推移,资金缺口越来越大,最终导致崩盘。 

P2P网贷平台出现问题后投资人如何应对?

  首先,第一时间查询网络信息和联系理财顾问确认消息是否属实。其次,保存投资证据,登录该平台官方网站下载近期的交易记录并保存,同时保留交易合同。再次,确认平台异常后,第一时间报警登记,提供相关材料,借助法律手段解决问题。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你看中别人的高息,别人看中你的本金”,投资还需擦亮眼,安全稳妥放第一。 

谨防诈骗三字经

    骗之初,利本高,擦亮眼,兜莫掏。假项目,作诱饵,借造势,博眼球。

    有返点,尝甜头,被利诱,倾囊授。集资者,无所畏,参与者,徒伤悲。

    言合法,实未批,作承诺,假信息。徐徐诱,慢慢骗,受骗者,不特定。

    房地产,私集资,售房款,返利息。发债股,投基金,有交易,无良心。

    邀入股,带分红,包办卡,钱无踪。售后返,回购让,拉下线,齐上当。

    借网络,搞虚拟,假产品,真骗子。等份额,待出售,钱但出,不回头。

    组会社,签合同,拉投资,搞传销。立名目,花样多,告诸君,莫执着。

    曰暴利,曰奖励,画馅饼,实陷阱。拆东墙,补西墙,携款逃,心凉凉。

责任编辑:魏甜甜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