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县区 上蔡县

信心不变 痴心不改 ——上蔡县大路李乡郝坡村两任第一书记扶贫小事记

2021-02-09 09:08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徐明霞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记者 牛云强 通讯员 龚楠楠

  “过春节送的米、面、油、棉被我们已经收到,今天又特意来看望我们,叮嘱我们春节期间注意疫情防护,真是让你们费心了。”2月5日,上蔡县大路李乡郝坡村村民徐荣香拉着市人民检察院驻该村两任第一书记杨华奇、朱军的手感激地说。

  杨华奇、朱军分别于2017年11月和2020年2月任郝坡村第一书记。他们日复一日的默默付出和努力坚持,让郝坡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实现了脱贫摘帽,2020年7月,郝坡村被市委、市政府评选为“定点扶贫先进单位”。

立下誓言大干一场

  2017年11月,杨华奇来到郝坡村的第一天发现,这里道路泥泞、房舍破旧、垃圾遍地、污水横流,生活条件十分艰苦,杨华奇决定改变这种现状,他认为这是对自己能力的一次考验和提升。当过15年兵的他鼓足勇气、暗下决心并作出承诺:一定要在郝坡村干出一番成绩。

  说做就做,杨华奇很快进入了工作状态,他结合郝坡村的实际情况,按照自己的思路,制订了详细的工作计划……

  脱贫致富、乡村振兴,哪里有群众需要的地方,哪里就有杨华奇和朱军的身影,他们把全部的时间和精力都倾注在脱贫攻坚工作上。

检察长的一次暗访

  2020年春节,新冠肺炎疫情发生。1月26日上午,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悄悄瞒着两人,深入郝坡村检查卡点、指导抗疫和脱贫攻坚工作,并带去了抗疫物资。突然看到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出现在自己面前,杨华奇和朱军等工作队员非常感动。“在新冠肺炎疫情最严重的时候,领导不顾个人安危,心里还牵念着帮扶村的群众,这种率先垂范的工作精神何其珍贵,更加激发了我们勤奋工作的信心和热情。”杨华奇说。

  疫情期间,市人民检察院先后捐献2.5万元用于郝坡村抗击疫情,保证了村民防疫物资充足。自2013年与郝坡村结成帮扶对子后,市人民检察院先后派出驻村干部19人次。2020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市人民检察院增派一名部门人员担任驻村第一书记,使常驻郝坡村的工作队员达到4人,且均为副科级以上干部。此外,该院25名中层以上干部分包郝坡村2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责任人中处级以上干部7人,其中院班子成员3人。

  “这种人员配备前所未有,足以可见院领导对郝坡村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视程度。”杨华奇说,“正是因为有了领导的高度重视,才有了郝坡村今天的巨变。”

把贫困户都放在心上

  2月5日上午,在郝坡村香菇种植大棚,65岁的村民李国云一边采摘香菇,一边和笔者唠起家常。李国云等28家贫困户已经在15个种植大棚干了3年,每天能收入五六十元。

  村民徐荣香的丈夫叫郝松样,今年50岁。8年前,作为家庭顶梁柱的郝松样突发脑出血,从此以后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失去了劳动能力,家里还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需要抚养,突如其来的状况让这个家庭陷入了困境。

  了解到徐荣香家的实际困难后,杨华奇及时与村“两委”班子成员沟通协调,让徐荣香在村里干起了保洁员。在自家门口有了工作,还能照顾患病的丈夫,徐荣香干起活来特别卖劲,还当上了保洁队长。

  如今,已脱贫的徐荣香由衷地感谢市人民检察院驻村工作队。

  目前郝坡村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均验收合格,人均纯收入在10000元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28户89人全部如期实现了脱贫的目标任务。

脱贫攻坚永远在路上

  笔者在郝坡村鹏宇光彩小学采访时,该校校长的一句话说出了村民们的心声:“没有市人民检察院驻村工作队的帮扶,就没有村小学的今天,更没有180名郝坡村孩子的未来。”

  几年前,郝坡村小学校舍破烂不堪,教学设备落后,孩子们学习生活受到极大困扰。2014年,市人民检察院多方协调筹措资金,最终,鹏宇集团出资150万元为孩子们捐建了崭新的教学楼。2015年~2018年,市人民检察院分3批次协调95万元资金,用于学校购买座椅、办公用品、教学仪器和设备,给孩子们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3年多来,杨华奇和朱军用心血和汗水给郝坡村群众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协调资金320万元,修建7.5公里村路,实现了村村通、户户通;协调资金184.4万元,完成了农村电网升级改造、142盏太阳能灯亮化工程……

  如今,郝坡村路平、灯明、水畅、环境美;村民心齐、气顺、干劲足,而杨华奇、朱军毅然在驻村脱贫攻坚的路上坚守着曾经立下的誓言,践行着当初许下的诺言。

责任编辑:徐明霞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