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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文明低碳祭扫 提升殡葬治理水平

2021-03-25 09:05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刘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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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二是开展系列主题活动,督促各县区公墓、殡仪馆开展“鲜花换祭品、新规易旧俗”活动,为携带纸钱、冥币的祭扫群众免费兑换鲜花,倡树低碳环保的文明祭祀新风,做好集中祭扫、代客祭扫、宣传教育、交通引导等志愿服务活动,尽最大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清明节期间祭扫需求。

倡导文明低碳祭扫 提升殡葬治理水平

——驻马店市民政局副局长刘收就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答记者问

为引导广大群众过一个平安、文明、祥和的清明节,贯彻落实民政部、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期间各项工作要求,3月24日,驻马店市民政局副局长刘收就今年清明节期间祭扫相关工作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

记者:当前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尚未完全消除,请问今年清明节期间祭扫工作如何安排?

刘收: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总体得到有效控制,但反弹风险丝毫不能忽视。按照民政部、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有关要求,今年的清明节祭扫,既要毫不放松抓好殡葬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又要千方百计满足人民群众清明节祭扫需求。全市人民群众和各级各部门要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一方面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另一方面文明有序开展祭扫工作,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大局稳定。具体讲就是“一个严禁”“两个尽量”“三个必须”。“一个严禁”,就是严禁“一刀切”暂停殡葬服务机构,尤其是公墓的现场祭扫活动“。两个尽量”,就是如果没有突发疫情等特殊情况,能开放的殡葬机构尽量开放,能开放的殡葬场所尽量开放。“三个必须”,就是必须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研究制订清明节期间祭扫工作方案;提供现场祭扫服务的地区,必须落实预约、错峰、限流、保持社交距离等要求,尽可能降低祭扫人流密度;必须落实祭扫场所清洁消毒、祭扫人员体温监测、口罩佩戴、员工健康监测等防护防控措施,防止发生意外。各县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科学研判,精准施策,压实部门、乡镇(街道)及村(社区)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的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人民群众清明节祭扫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对清明节期间疫情形势预判和风险评估,研究制订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并向社会公布。公墓、殡仪馆、殡葬服务中心等各级各类殡葬服务机构要采取预约、错峰、限流等措施,尽可能降低祭扫人流密度,减少祭扫现场人员聚集,并严格落实祭扫场所清洁消毒、祭扫人员体温检测、口罩佩戴、员工健康监测等防护防控措施,确保祭扫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广大群众要清醒认识到疫情潜在风险,合理安排祭祀时间,尽量错峰祭祀,不扎堆、不聚集,保护好自身和家人的生命健康,文明祭扫,安康过节。

记者:2021年清明节期间,我市应当倡导怎样的祭扫方式?

刘收:近年来,市、县区民政部门一直狠抓、重抓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倡树文明新风,大力宣传新型丧葬祭扫理念,丰富清明节日内涵。一是倡导文明祭扫,转变传统祭扫方式,摒弃陈规陋习,不搞封建迷信。可以通过鲜花祭拜、书写祭语、诵读祭文、踏青遥祭等文明的缅怀方式,追忆先人留下的好家风、好家训和生前的感人故事,致礼尽哀,在缅怀与追思中增强对自然的尊重和对生活的热爱。二是倡导节俭祭扫,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孝老爱亲、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树立“厚养薄葬”的正确观念,长辈亲人在世时多陪伴、多尽孝;亲人离世后,不铺张浪费、不大操大办、不相互攀比,更不能借机敛财,要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中推动社会文明进步。三是倡导绿色祭扫,树立环保意识,不焚烧纸扎、不燃放鞭炮、不破坏植被、不乱扔杂物、不使用塑料祭祀品,倡导采用敬献花束、摆放绿植、植树缅怀等亲近自然的绿色环保祭祀方式,共同维护优美的安葬环境,让清明节回归“清澈”与“明朗”。四是倡导居家致哀,清明节期间不出门祭扫、不家族聚集,居家采取网络祭祀、追忆往事、微信交流、远程祭扫等形式缅怀先辈,寄托哀思。全市各级殡葬服务机构均可提供代祭服务,满足广大群众祭扫需求。

记者: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倡树文明殡葬新风,都取得了哪些成效?

刘收:市委、市政府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殡葬改革重要决策部署,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倡树文明殡葬新风,成立了市委书记陈星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朱是西任第一副组长的高规格领导小组,每年都将殡葬改革工作列入市委重点改革事项和市政府年度目标任务。市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力亲为、狠抓落实,采取多种有效督查手段确保殡葬改革任务高质量完成。近年来,我市殡葬改革工作不断取得新的突破,文明殡葬新风正在形成,有效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环境保护、惠民便民、优化营商环境等重要工作。一是火化率大幅提升,全市月度火化率从2020年1月份的24.99%、全省第八名提升至12月份的80.18%、位具全省第一,增长幅度位具全省第一;年度火化率从2019年的20.02%、全省第八名提升至2020年的31.46%、位具全省第五,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二是公益性公墓建设积极开展,2020年全市公益性公墓开工96个,开工率71.64%,位具全省第二,基本具备落葬条件率超过50%,现正在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三是惠民殡葬政策高标准落实,全市惠民殡葬按照不低于1000元/具的标准惠及辖区常住人口,示范区、高新区惠民殡葬标准高达4100元/具。四是殡仪馆建设进一步加强,近年来先后投入约2000万元用于各殡仪馆火化设备更新改造,截至2020年9月底,全市35台火化设备全部符合环保标准,提前3个月完成省定任务。2020年以来,我市殡葬改革工作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市政府先后3次就我市殡葬改革工作提出通报表扬。2021年1月份、2月份,我市火化率继续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河南省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工作领导小组向我市发出《表扬信》,对我市殡葬改革工作进行了肯定和鼓励。

记者:下一步,我市殡葬改革的工作方向是什么?

刘收:2021年,全市殡葬改革工作将进一步提质增效、狠抓落实,以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导向,以人民群众的支持为依托,扎实推进包含清明节祭扫工作在内的殡葬管理服务各项工作。一是稳步提升火化率,严格落实火化规定,辖区内亡故人员均应火化,确保火化率100%。二是加快各级公益性公墓投入使用,今年要实现市、县、乡三级公益性公墓全覆盖,强化建设质量,完善配套设施,健全管理制度,公益性公墓建成后原则上免费提供给群众使用,禁止散埋乱葬。三是继续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按照政策标准对实行火化的人员足额及时补助到位,惠及辖区所有常住人口;推行殡仪馆“一站式”结算服务,让人民群众多得实惠少跑腿。四是持续强化殡仪馆建设,完善、维护、更新馆内各项设施设备,提升基础条件、承载容量和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群众亡故后火化需求。五是提升殡葬领域服务质量,规范殡葬服务机构管理运行,体现以人为本、尊重生命、肃穆庄重、慎终追远的人文关怀,所有免费和收费项目全部透明公开,为广大群众提供更有态度、温度、力度、深度的高质量殡葬服务。

记者:如何确保殡葬改革和清明节期间,祭扫工作有关要求落到实处?

刘收:3月19日,民政部组织召开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后,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先后就今年清明节祭扫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3月24日,市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期间祭扫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要求,确保清明节期间祭扫工作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落细落小。一是纳入党史学习教育,全市民政部门把提升清明祭扫服务保障作为党史学习教育中“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努力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温馨的服务,推动解决殡葬领域群众急、难、愁、盼等问题。二是开展系列主题活动,督促各县区公墓、殡仪馆开展“鲜花换祭品、新规易旧俗”活动,为携带纸钱、冥币的祭扫群众免费兑换鲜花,倡树低碳环保的文明祭祀新风,做好集中祭扫、代客祭扫、宣传教育、交通引导等志愿服务活动,尽最大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清明节期间祭扫需求。三是强化服务保障力度,殡葬服务机构加大鲜花、丝带、纪念卡等文明祭扫服务供给保障,强化人员配备,增设服务网点和窗口,优化服务流程,增加便民惠民项目,满足群众绿色、文明祭奠需求。四是明确分工扛牢责任,民政、公安、交通、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林业等部门加强协作,进一步细化各项管理服务保障措施,层层压实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科学制订了方案预案,严防意外事故发生。五是领导带队严肃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守、带队督查、日报告等制度,遇有重大情况,要按预案即时处理,并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清明节期间,市、县区民政部门均设立清明节工作办公室,实行“日报告”制度,每天由专人统计汇总上报当天祭扫工作情况,准确把握形势,确保清明节期间祭扫工作平稳、有序、可控。

(本报记者)

全市殡葬服务机构联系方式

责任编辑:刘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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