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进乡村 司法为民暖民心
该院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十六字方针,安排法庭工作人员对该案进行调解,经过一个小时的努力调解,双方仍未达成调解协议。随即,案件进入开庭审理阶段,法官当庭作出判决,判决结果受到旁听群众的一致好评。
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庭审结束后,确山县人民法院又在该镇人流密集处,设置农民工维权知识流动咨询站,开展农民工维权知识宣传咨询活动。
通过宣传《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讲解工伤理赔的程序,解答群众问题,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让群众更好的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临走时该院法官还向群众留下联系方式,以便以后电话咨询。
责任编辑:徐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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