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县区 泌阳县

用刺刀杀死五个鬼子 聆听九旬老人的革命故事

2021-04-26 16:16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刘银霞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4月22日上午,记者在泌阳县春水镇铁冲村委后邓村见到了九旬高龄的孙台彬,得知要将自己抗战的经历报道后,老人十分激动。

驻马店网讯(记者 徐 明 通讯员 程新  曲生志)“儿子告诉我要来采访,我一晚上都没有睡着,就一直在回忆以前发生的事情,人老了,很多事情记不住了。”4月22日上午,记者在泌阳县春水镇铁冲村委后邓村见到了九旬高龄的孙台彬,得知要将自己抗战的经历报道后,老人十分激动。

老兵1(1)

13岁给地主家放猪吃尽苦头

“我13岁开始就给地主家放猪,冬天和猪仔挤在一个窝棚里,偎着母猪肚皮取暖。曾为找一头受惊吓跑丢的小猪,遭到地主一顿暴打,还差点要了命,一天三顿饭都吃不饱。到了1938年,半个河南已沦陷在日军的铁骑下,国民党的横征暴敛,再加上日军的侵略肆虐,使老百姓的生活十分艰难,连草根树皮都吃光了,为逃活路我决心当兵打鬼子去。就在为不知道如何找到部队而苦恼时,远在外地的大哥捎信来说,他在大别山地区参加了李先念领导的新四军,这是一支为人民打仗共产党领导的队伍,希望我也去参军,一起打鬼子。”

参加新四军第五师

“就这样,我只身一人,沿途乞讨到信阳平桥区的豹子笼山找到了大哥并参加了李先念领导的新四军第五师。从此开始了长达7年的抗日生涯。由于当时我年龄尚小,就在部队当起了娃娃兵,负责部队机关的勤务工作,平时在部队操练,有战斗的时候随部队参加战斗,主要负责收缴战利品。”因为老人耳朵有点儿背,很多采访都得儿子帮忙转述。讲起战争年代的事情,老人神采奕奕,努力回忆着时隔70多年的历史。

老兵2(1)

用刺刀杀死五个鬼子

此时,老人的声调渐渐低了下来,“1943年10月,部队奉命在大别山地区阻击日军。日军有飞机大炮的掩护,我们就开始和日本侵略军打起了游击战,化妆成当地的老百姓拿着农具干活,如发现敌军立即拿出隐藏的枪支进入战斗状态,饿了,吃点面块和小黄豆,渴了就喝点山涧中的溪水。当时部队条件艰苦,枪支弹药都缺,一名战士一把枪都很难配齐,我当时有一把老式步枪,三发子弹,连长说要是想用好枪,就自己去敌人身上取,没过多久,我们连就端掉了一个鬼子据点,还真弄到了武器、弹药和枪。

最难忘的一次战斗发生在1945年,那场仗是我正式加入新四军打得最激烈的一仗。当时,我军在湖北广水应山一带歼灭日军一个团,整个战斗持续了整整一上午,敌我双方对峙异常激烈。最后,弹药拼光了,战友们就端起刺刀与日军展开了白刃战。当时,也顾不上疲倦和饥饿,满腔热血沸腾一心只想多杀鬼子,由于我的个头大和战友共用刺刀杀死了5个鬼子,整个连共打死30多个鬼子。”

英勇负伤

“受伤、牺牲的战士多啊,子弹在头顶上飞,一颗炮弹在离我3米远的地方爆炸。当场就有7名战士倒在血泊中,光荣牺牲。而浑身是血的我昏迷了一个多星期后才醒来,但一块弹片已深深炸入右腿内,这才落下多年腿疼的毛病,一到下雨天就发作,至今还没有取出这块弹片。”对于这段历史,孙台彬老人并没有讲太多,眼角一直挂着泪水。

战争对老人是个沉重的话题

战争年代的这段回忆,对孙台彬老人来说是一段尘封多年的心结,孙老的儿子告诉记者,老人平日里并不向他们讲起以前的往事,对于很多牺牲的战友来说,能活着已经是很不容易的事情了。

老人讲述时,几次落下眼泪,从老人的泪水和几乎扭曲的脸庞上,刻画着孙台彬老人发自内心深处的悲伤。没亲身经历过战争的人们,往往把战争当作谈资,但对那些最有资格谈论的人、那些曾经直面死亡的战士来说,战争是一个再沉重不过的话题,更何况这是一段百感交集的经历。

安度晚年生活幸福

由于在战斗中负伤,孙台彬没有随大部队参加解放战争,组织上把他留在当地支援老区建设,后来就在信阳安了家。解放后,为他解决了工作,留在当地公安局工作。1958年,孙台彬思乡心切,带领全家回到泌阳春水老家务农至今。对于96岁的孙台彬老人来说,他的一生因为战争变得跌宕起伏。生活虽不富裕,但他积极乐观地生活,如今已是子孙绕膝。说起现在的生活,孙台彬知足的说“现在要吃有吃、要穿有穿,政府每月还给我700多元的生活费,治病还能报销。我的大部分战友都在战争中牺牲了,能活到现在,过上好日子,很知足了,孙子还给我弄了这套军装,我要穿着军装向建党百年献礼”。

责任编辑:刘银霞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