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 我市将对37个窗口单位进行评价
摘要:为加强驻马店市民中心规范化建设,切实增强窗口及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树立“依法、公开、公正、廉洁、高效、便民”的窗口形象,近日,驻马店市四届政府第135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了《驻马店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能力评价办法》(试行)。该《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执行。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刘金霞 通讯员杨晓莉)为加强驻马店市民中心规范化建设,切实增强窗口及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树立“依法、公开、公正、廉洁、高效、便民”的窗口形象,近日,驻马店市四届政府第135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了《驻马店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能力评价办法》(试行)。该《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执行。
记者了解到,该评价办法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率导向、结果导向,真正实现减时间、减手续、减环节,提升效率、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通过评价推动政务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评价对象为进驻市民中心的市政府职能部门、水电气暖等窗口单位,包括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局、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市卫健体委、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烟草专卖局、市林业局、市文广旅局、市人防办、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总工会、市农业农村局等37个单位。
评价内容包括办理效率、办理质量、利企便民、工作纪律、组织保障5个方面16项具体指标,基础分值100分,另设加分项、否决项。与之前窗口管理办法相比,本评价办法由侧重纪律管理转变为突出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方便群众、提高效率,全面提升了办理效率、办理质量、利企便民方面的评价权重,占全部评价指标的80%。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每月底对各窗口单位服务能力进行客观评价和排名,倒逼各窗口单位不断增强服务能力,提升人民群众、市场主体的满意度。
评价方式每月对各窗口单位服务能力进行一次综合评价排名。市政府将每月召开窗口服务能力评价工作总结表彰会,对窗口单位月服务能力综合评价排名前3位的单位,市政府将颁发“红旗”,对排名后3位的单位,市政府将挂“黑旗”。通过严格评价奖惩机制,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闫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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