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文化 天中文化 文学

心为荷动 ——记摄影师梁虹

2021-05-27 06:54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徐明霞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全媒体记者 李贺建

  梁虹拍摄作品。

  中国最早的诗歌集《诗经》中就有关于荷花的描述,“山有扶苏,隰与荷花”,“彼泽之陂,有蒲有荷”。“自李唐来,世人皆爱牡丹,予独爱莲……”周敦颐的《爱莲说》,不知道给多少国人植下爱莲的种子。

  荷花清白高洁,出淤泥而不染,自古以来在中国就深受人们的喜爱。而在我市摄影界里,同样有一位对荷花有着深深迷恋的人,他的名字叫梁虹。梁虹执着拍摄荷30年,上万幅关于荷的作品诠释了他对荷的“痴”心。

 

一拍三十载

  “一生一事,一事一生。人生不长,时间不多,永远把热情留给最爱的人和事,这样的人生才不会后悔。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兴趣爱好,我的爱好是摄影,兴趣是拍荷。”

  梁虹出生并成长在豫南农村,因水资源充沛,每家每户房前屋后或大或小都有一块荷塘。因而,荷给他的童年留下很多挥之不去的回忆。一是观赏。当满塘荷花关不住的时候,一年四季最惬意不过此时。二是闻香。荷花的香味虽然没有桂花那样浓烈,但沁人心脾,回味无穷。三是果腹。小时候的记忆总是吃不饱,总处在一种饥饿状态,莲籽是童年最好的零食。放学路上,掰两个莲蓬,剥皮下肚,立马神清气爽。四是遮雨遮阳。硕大的荷叶,正着像小伞,反着像斗笠,晴能遮阳阴能挡雨。五是妈妈的味道。爆炒莲藕是妈妈的拿手菜,也是他一生最爱的菜肴。

  长大后,进城工作,远离了荷塘,但他骨子里依然留下恋荷情结。正是这种割舍不掉的情结,在上世纪90年初期让他恋上拍荷。这一拍就是30年,尽管工作岗位几经变换,但拍荷是他不变的追求。

宁静而致远

  “对于哪里有荷,我了如指掌。”在梁虹的眼里,荷的一生,都是美到极点的。春末时节,一池春水倘有凝固了的涟漪,风来只摇,雀立不散,荡漾着仿如印在了绿绸之上的碎花儿,小的细如薄饼,大者宽若小孩的脖套,这便是初生的荷了。它是柔弱的,看那星星点点,总是怀着一份恐怕会被随波逐流,或是会被消融的担心。看梁虹拍摄初生的荷,是最能给人带来惊喜的。

  梁虹拍的残荷,让人感受到冬季里的另一种美。进入寒冷的冬季,荷花已经凋零,只有一些残荷立在湖水中。稀疏的残荷看起来有些萧条,湖面上点点残荷构成一幅幅简笔画,简单而有意境。看那凌乱枝叶力撑着的满池风骨,却也是最美的享受。原来,悲壮的美,才会融入骨髓,才会让人感受更为深切。

  和大多数摄影爱好者一样,在拍荷路上,梁虹总想走出自己的路,也努力做了一些尝试。他坚持纪实还原不炫技。摄影的目的是真实地记录,拍荷也一样。梁虹说他从不使用技巧,从不改变拍摄对象所处的环境,从不添枝折叶,在本目上还原。他以小见大窥全豹。“我这个人长的也并不小气,体重近二百斤,但我拍荷非常小气,很少拍大场面,多数荷花是一枝花,一片叶,一滴水,一枯枝,力求以小见大的效果。”他追光追影赏心悦目。摄影作品是让人看的,悦目是第一位。“早期拍荷我也曾走过一段弯路,追求奇异,标榜另类,结果得不到共鸣,只能是孤芳自赏。摄影是大众的,大众不认同,只能当垃圾。后来,我回归本源,追光追影,赏人心目,逐渐得到认可。”梁虹在拍荷中,力求不赤裸裸地表述,总是寻找荷在一年四季的生命轮回中,生命体的变化、生命体与大自然关系、生命体与生命体不同、生命体与其他生命体的区别、生命体与人相似之处等寻找灵感,变换拍摄角度,力求荷片中有人心的灵动。

  梁虹说:“有朋友动员我把过去三十年作个总结,我总是没什么热情,为什么呢?我苦思冥想,但也不得其解。一日,我终于明白,名利不是我的兴趣目标。我的目标就是一个乐,乐在其中、趣在其中。”

  经过多年的辛苦拍摄和创作,梁虹的荷花摄影作品已形成他自己独有的特色和风格,瞧,一幅幅精美极致的荷花,在梁虹的镜头中,一会儿探出朵朵亭亭玉立的身躯,一会儿又露出灿烂的微笑,有的遮着眉眼、娇羞低语,有的妩媚着轻风、轻歌曼舞,有的青睐着游人,柔情四溅,嫩蕊摇芳。在色彩斑斓间的自然界中,梁虹将他的生活过得绚烂而精彩。

  梁虹说自己拍荷与功名利禄无关,所以他能静下心来拍摄了大量的荷花作品,从各个层面和角度展示了荷花的美丽。

  同样喜欢摄影的张斌说:“梁虹长期以来利用相机在不断深入生活,拍摄美丽的瞬间,特别是在荷花开放的时候,对美的追求,尤其是这种吃苦耐劳的精神,是值得我们摄影人学习的。”

  记者想,倘是每一个人都植一杆心荷,那又该是怎样一种风景?

责任编辑:徐明霞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