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文化 天中文化 文学

翟永立:生活本身就是一首诗

2021-06-01 08:12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刘银霞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翟永立。

  文/图 全媒体记者 李贺建

  有人说,诗人是人类的孩子,他们用纯真的心感知世界。

  1972年出生的翟永立,纯真得像个孩子。

  大约从读驻马店师范时起,翟永立就开始系统地接触新诗,从泰戈尔、莱蒙托夫等国外诗人到现代当代中国诗人的新诗都有所涉猎。其中,翟永立最喜欢的现代诗人是徐志摩。因此,翟永立的诗歌比较讲究用韵脚,这和当前大多数不注重形式上押韵而注重内在韵律的诗人有所不同。也是从读师范时起,翟永立开始尝试新诗的写作。当时的校园,诗歌写作氛围浓厚,学校办有《拓荒文学》,专门刊发学生们写的诗歌。只不过,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翟永立并没有把诗歌写作当作主业,他断断续续地写一些近体诗和新诗,聊以自娱。 余秀华因为一首《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红遍大江南北,并被董卿邀请到中央电视台访谈,这件事对翟永立触动很大。因为在他的心底深处,一直埋藏着诗歌的种子。此时,网络文学异军突起,翟永立开始在网络上投稿,并在2017年初拥有了自己的微信公众号《河南新月诗社》。按照朋友们的说法,他从一个诗歌爱好者,转变成为一名网络诗人。

  有很多事儿都是无心插柳柳成荫,一次偶然的机会,翟永立被湖北省今古传奇集团旗下中华文学杂志社公众号《桃花渡》聘为编委,并且平生第一次在《中华文学》期刊上发表了自己的诗歌作品。接下来事情的发展更是出乎翟永立的意料,他在《河南诗人》网站发布的作品,有很多被编辑推荐到《河南诗人》微刊和《河南诗人》杂志,这些极大地激发了翟永立的创作热情。加入中国诗歌学会和河南省作协后,翟永立对诗歌的归属感和认同感进一步加强。

  翟永立说,中国人天然有着一颗诗心。诗流淌在我们血液里。春天里,枝头新绿,“碧玉妆成一树高,万千垂下绿丝绦”。离家远行,依依惜别,“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是最温情的表达。恋人之间,“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这灵犀悸动了多少灵魂,虽然李商隐当时写的并不是这一层意思。中秋佳节,皓月当空,心生感念,“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我们在开心、失意、相思、别离时,往往脱口而出的是这些流传千古的佳句。万象更新,我们享受着现代科技的福利,然而,自然、天地、人心在几千年里并没有多大改变。我们依然会动情于春花秋月、夏荫冬雪,依然有着修齐治平的家国情怀。诗词是中华民族代代相传的文化密码。只要是华人,无论在世界的哪个角落,多少都是会背上几句。

  每个人的生活都不可能一帆风顺,有苟且,也要有诗和远方。诗意的生活,需要一颗诗心。诗心是逐渐形成的,和长期的生活环境和接受学习的程度有关,它是需要心理准备的,只有当思维和表达能力达到诗意的仙界、风味和气场时,才会有想写诗的冲动,也才是真正到了写诗的时候,才是写出好诗的最佳时机。顾随先生在他的学生叶嘉莹先生编记的《诗词讲记》中有:“人可以不作诗,但不可无诗心”的传达。当然,有酒,有茶,有花香,有清风,有爱情,诗心便会潜移默化产生,风物度春秋,天地合日月。慢慢地,“深醉低眉方释怀,久吟回眸终得幸”。翟永立数十载诗心不改,可以想知他对诗歌的痴心。

  诗言志,言情,这是中国诗歌最古老和最典雅的传承。杜甫有诗云:“宽心应是酒,遣兴莫过诗。”一颗诗心,也定会惊喜于先人前辈中的诗人诗词,怀着敬畏的心情,对他们顶礼膜拜,也会吟咏珍爱。所谓“不学诗,无以言。”读《诗经》,读屈原、李白、杜甫、白居易、李商隐、苏东坡、李清照、晏氏父子、纳兰容若等,一灯荧然,往复幽会,为千年的悲情哲思而感动,感受古人的闲情逸致,多情轻狂,咏志抱负,常常会使人高尚,使人典雅,使人清宁。翟永立更多的时间是沉浸在诗歌中,这让他有了诗意的灵魂,诗意的人生。

  读诗、写诗,让翟永立心平气和地看待个人的荣辱得失。他曾经写过《悲秋》和《来过》两首诗,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他对人生态度的一些转变:

  《悲秋》

  无异于行尸走肉

  我是x光下的一挂白骨

  年轮令我蒙羞不惑已过,却无所建树

  生命在时光里点滴

  我惊恐于它不知何时戛然而止

  人生的意义,不愿探究命运,逃不出

  晚秋

  《来过》

  岁月的刀斧手,埋藏于阴暗处

  将日子一天天凌迟

  像一只把玩耗子的猫绝情绝义

  生命没有那么神秘

  大自然在下一盘无休止的棋

  你我不过是他手中

  一枚小小的棋子

  洗尽铅华,仍然与初心握手微笑。用一颗素心,轻抒浅绘,带着月光的静美和阳光的温暖走进岁月的诗行。

  学会用心体验、品味生活,你就会发现,其实生活本身就是一首诗。当然,前提是你得有一颗诗心。

责任编辑:刘银霞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