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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阳县: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1-06-05 09:19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刘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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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业大气污染防治等6个专项方案的通知》(豫环文〔2019〕84号)精神,结合泌阳县工业及其他行业大气污染治理现状,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持续开展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砖瓦窑行业废气深度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燃煤散烧及锅炉综合整治四项专项...

驻马店网讯(记者 徐 明 通讯员 徐晶晶)近年来,泌阳县坚持目标导向,把工地扬尘治理、农业生产环节散煤“双替代”“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等作为重中之重,持续开展综合整治行动,切实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空气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开展排污许可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全面核准污染源底数。坚持服务窗口前移、做实企业减负,抽调生态环境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组建12人的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办公室,分组开展指导企业排污许可证的办理工作,为企业节省聘请第三方公司技术服务费180余万元。2020年9月底,全县1288家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全部完成。 

持续开展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业大气污染防治等6个专项方案的通知》(豫环文〔2019〕84号)精神,结合泌阳县工业及其他行业大气污染治理现状,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持续开展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砖瓦窑行业废气深度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燃煤散烧及锅炉综合整治四项专项治理,严格标准要求,狠抓治污设施硬件建设,全面确保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效果。

加强柴油货车污染防治。建立完善生态环境、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路检路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累计抽检柴油货车42333辆,不合格1226 辆,基本消除柴油车排气口冒黑烟现象。 

逐步开展农业生产环节散煤“双替代”工作。加大对香菇生产、烟叶烘烤洁净煤推广使用,逐步开展农业生产环节散煤“双替代”工作,实现散煤清零。新划定的禁煤区内禁止用煤,全部改气或改电。洁净煤生产企业充分考虑农业生产用煤需求,保证用煤质量,加大宣传和技术指导。

完善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和扬尘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建筑面积 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施工工地、长度 200米以上的市政、国省干线公路、中标价1000万元以上且长度1公里以上的河道治理等线性工程和中型规模以上水利枢纽工程建立视频监控系统和扬尘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对所有进出车辆拍照,保存期限在6个月以上,并与当地主管部门监控平台联网,接入智慧环保平台,达不到要求的停工整改。

严格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县城内全年禁放,依托固定检查站点实施检查,同时成立流动中队,采取不定时、不定点的流动巡查方式,对全县范围内进行巡查,重点对运输烟花爆竹车辆进行严查,并核实相关手续,确保禁燃禁放工作取得实效。

强力推动“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组织县、乡、村三级力量,深入开展拉网式排查行动,实施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应办而未办理相关手续或无污染防治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且治理无望的,在排查过程中采取坚决果断措施、发现一个、打掉一个、立行立改,依法坚决关停取缔到位,进行不可恢复拆除清理,切实做到“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凡被省、市攻坚办督查发现的,一律追究辖区属地管理责任。 

强化砂石采矿行业扬尘治理。对于砂石矿等采矿行业,落实矿区道路硬化、临时排水沟和沉淀池的设置,专车洒水、喷淋等环保措施,减小矿山开采、破碎、生产、堆放及装卸等过程中产尘。制定“一矿一策”整治方案。对责任主体灭失露天矿山迹地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草则草、宜建则建、宜景则景的原则,进行修复绿化,减尘抑尘。加强日常监管,提高巡查频率,常态化打击无证采矿、环境污染等违法行为。 

严格考核奖惩。制订《泌阳县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年度考核办法》,对各乡镇空气质量进行排名。对空气质量排名靠后,且环境问题突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视不够或重点环境问题整治不力的乡镇党委、政府按照有关规定提出问责建议。

责任编辑:刘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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