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县区 泌阳县

老党员姜国申:多想让逝去的战友们看到今天的幸福生活

2021-06-29 21:58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刘银霞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密县阻击战后,他随部队参加解放郑州战役和二次解放开封战役。他又和部队一起参加福建大追击战斗,解放了建阳和南平,同年参加解放广州阳江战役,再次荣立四等功一次,同年参加广西剿匪和扫平白崇禧的战斗。不久,于1950年十月,参加抗美援朝,在五次战役战斗中荣立三等功一次。

驻马店网讯(记者 徐 明 通讯员 陈远志)74年前,他参军入伍,为了新中国的解放事业,冲锋在前,经历过几十场战役,洒下满腔热血,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复员后,他服从大局,到家乡农村投身社会主义建设,始终彰显党员本色和发挥党员模范作用。他就是现年90岁的老党员姜国申。

早就听健在的全县唯一一位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姜国申的英雄事迹,在建党一百周年前夕,终于有机会见到这位拥有传奇经历的老人了。

老党员1

“爷爷今年90岁了,入党73年了,这都是爷爷参加重要战役的军功章,有好几个呢,有参加淮海战役的,有渡江战役的,有抗美援朝,有解放西南的,这不还有去年颁发的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纪念章,还有建国70周年的纪念章!”。在泌阳县城碧水江南小区老英雄的住处,老人的孙子姜龙一边忙碌,一边向记者介绍老英雄的事迹,老人戴着不久前刚刚颁发的光荣在党五十年纪念章静静在坐在床上不时的搭话。随着他们讲述的深入,记者和他们一起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峥嵘年代和革命岁月。

老英雄姜国申于1932年出生于现在的泌阳县赊湾镇康庄村委郭庄组,于1947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在第二野战军九纵队26旅77团1营任营部通信员。同年12月,他在河南宝丰参加打红枪会战斗。1948年春节后,他又参加了解放洛阳和龙门口大阻击,同年4月在密县参加阻击国民党军队的战斗。

“在密县的战斗中,我军投入的是一个师的兵力,国军是3个师的兵力,在哪里我们和他们激战了三天三夜,场面相当激烈。尤其在密县一个叫做塔山的地方,当时我所在的部队藏在一个小山包里,硬是和敌人打了几天几夜,在战斗中,我们的排长和很多同志都牺牲了,至今我还不能忘记他们。”姜国申动容的回忆道。

老党员2

密县阻击战后,他随部队参加解放郑州战役和二次解放开封战役。随后,他还参加了伟大的淮海战役,并荣立三等功一次。之后,他在第二野战军第四兵团15军44师131团1营1连任班长。1949年4月21日参加渡江战役,并再次荣立三等功一次,至今老人还珍藏着参加淮海战役和渡江战役立功颁发的纪念章。

“淮海战役是规模很大的战役,我军投入60万兵力,国民党投入80万,当时我是一名通讯员,那场战斗异常惨烈,我们据敌人的碉堡就只有四五十米远,能看见藏在碉堡里的敌人,整个战斗中,战友们伤亡巨大,倒下的尸体一个挨着一个,足足有一里地那么长,看着他们壮烈牺牲的景象,当时我就没想着能活着从战场上回来!”姜国申对记者深情地讲述当时的情景。

渡江战役后。他又和部队一起参加福建大追击战斗,解放了建阳和南平,同年参加解放广州阳江战役,再次荣立四等功一次,同年参加广西剿匪和扫平白崇禧的战斗。1950年他随部队进入云南曲靖修整之后进军西昌消灭胡宗南残部,后到四川剿匪,并在宜昌召开庆功大会获师一等功一次。不久,于1950年十月,参加抗美援朝,在五次战役战斗中荣立三等功一次。

“在朝鲜战场,咱志愿军打出了国威和军威,咱中国人不怕苦、不怕死的精神把不可一世的美国人彻底打服了,最后他们乖乖地坐下谈判,让美国人和全世界人都知道咱中国人和咱中国共产党是绝对不可欺负的,也是不可战胜的!”谈起抗美援朝战争,姜国申自豪地说。

老党员3

在朝鲜战斗一年多后,1951年底,他回国参加沈阳747航空机务学校学习任学员。后来,他因病于1953年8月回乡参加国家建设。先后担任吕王庄乡民兵队长、马谷田团委书记、吕王庄公社税务员、郭庄大队贫代会主任。1968年卸任郭庄大队贫代会主任后,至今一直在家务农,但他始终没有忘记身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的责任与使命。他时常教育自己的子女:“一定要清清白白做人,规规矩矩做事,始终践行为人民服务的承诺”。

在采访中,老英雄说得最多的是,“我总觉得国家给予我们的太多,相比之下我们付出的不算什么。”姜国申说:“国家的变化日新月异,只可惜逝去的战友们已经看不到了,多想让他们看到今天的幸福生活!”

责任编辑:刘银霞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