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社课题组到汝南调研梁祝文化及产业发展
摘要:在随后召开的光明日报社汝南县梁祝文化暨相关文化产业座谈会上,汝南县委宣传部、汝南县梁祝文化研究会、汝南县作协、汝南县文广旅局负责人,部分乡镇负责人及梁祝文化传承人分别就如何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梁祝传说进行了发言。
本报讯 (记者 闫海峰 通讯员付忠于)7月14日至15日,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光明日报社原记者部主任、高级记者周立文,光明日报社河南记者站站长王胜昔,光明日报社河南记者站原站长、高级记者刘先琴,光明日报社河南记者站办公室主任丁艳一行四人到汝南调研梁祝文化及产业发展。市委宣传部、汝南县有关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课题组一行先后来到汝南县祝河和梁祝镇交汇处、天中山文化园、梁祝公园等地实地调研。每到一处,课题组认真听取相关负责人关于保护开发梁祝文化等情况汇报。在随后召开的光明日报社汝南县梁祝文化暨相关文化产业座谈会上,汝南县委宣传部、汝南县梁祝文化研究会、汝南县作协、汝南县文广旅局负责人,部分乡镇负责人及梁祝文化传承人分别就如何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梁祝传说进行了发言。
在听取发言后,课题组认为,梁祝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也是世界文化的珍贵遗产,其文学性、艺术性和思想性堪称民间传说之首,是中国最具影响力的口头传承文化,也是在世界上有很大影响力的中国民间传说。汝南县历任领导非常重视梁祝文化的保护和发展,为梁祝文化走向全国走向世界作出了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付琳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