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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 对美容业化妆品经营行为进行整顿

2021-11-19 08:56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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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美容店张贴“十要十不”行为规范、化妆品经营者行为规范、美容美发机构行为规范等宣传海报,并组织美容机构签订化妆品经营质量承诺书等。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闵伟伟)“你在购进化妆品时,未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之规定。鉴于你是初次违法且积极配合调查,决定对你作出警告并处一万元的罚款。”近日,开发区一美容店老板收到市市场监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驿城区一化妆品店也因为店内115盒过期化妆品未处理,被执法人员处以没收并罚款一万元的决定。

“今年1月1日《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后,我们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截至目前,全市系统共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1800余家次,立案182起,结案136件,办案数量位居全省第一。”市市场监管局化妆品科科长刘德宽介绍,“我市有近2000家美容机构,有些美容店销售的化妆品质次价高,甚至虚假宣传。为此,我们在全市深入开展了美容业化妆品经营单位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坚持监管执法与规范引导相结合,8县2区已有30家店成为首批试点。”

今年9月起,驻马店被列为全省美容机构规范化建设的两个试点市之一,生活美容(含美体)机构和提供美容服务的化妆品专营店成为关注的重点。为保证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市市场监管局制方案,以《河南省化妆品经营者“十要十不”行为规范》为标准,从主体资质合规、规章制度健全、设施配置合理、经营行为规范、购进产品合法、进货来源可溯、经营产品合格、广告宣传真实、信息公开主动、责任落实到位等10个方面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美容业化妆品经营行为整顿和规范工作开展以来,围绕促进经营单位自觉落实主体责任,提升经营者诚信守法规范经营意识,市市场监管局坚持“四个最严”要求,充分发挥市县乡三级监管力量,构建无盲区、无死角、无漏洞的监管体系,精心准备培训课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化妆品经营者进行有关法规培训。在美容店张贴“十要十不”行为规范、化妆品经营者行为规范、美容美发机构行为规范等宣传海报,并组织美容机构签订化妆品经营质量承诺书等。

“我们坚持规范与处罚相结合。一方面督促化妆品经营者主动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守法意识、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经营意识,提高规范管理水平,自觉抵制违法违规销售化妆品行为,另一方面实行监管稽查配合,建立监管与稽查的信息联通共享、双方密切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规范化建设集中行动截至11月底结束,从目前情况看,规范化试点工作成效显著。”刘德宽说。

责任编辑: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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