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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辉映“好人之城” ——驻马店检察系统“好人群体”现象透析

2022-01-04 15:12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梅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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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刘保锋英勇救人,我并不感到意外。”贾峰、刘保锋、程军伟、吕如晓……全市检察系统素来不乏好人,这些好人用自己的行动构筑了检察干警的精神高地,营造了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宣传这些好人的大义之举,能为检察队伍补足精神之钙,能把驻马店新时代检察工作转型发展推向纵深。

近期,无论是听广播、看电视,还是翻开报纸或上网,看到、听到最多的字眼,就是“好人”。在天中大地上,好人频现,传递着满满的正能量。在这些“好人”中,不少来自我市检察系统,其中近几年就有3人荣登“中国好人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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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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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兆军(左一),市见义勇为协会理事长乔登华(右一)为见义勇为模范程军伟颁奖。

2021年12月22日,驻马店市第二届见义勇为模范人物颁奖仪式举行。会前,市委书记鲍常勇,市委副书记、市长李跃勇,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宝清,市政协主席陈锋,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兆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建辉,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钦胜,市政协副主席刘艳丽以及市见义勇为协会理事长乔登华亲切会见6名见义勇为模范,这6名模范中,其中一人是泌阳县人民检察院“90后”书记员程军伟。

在中央文明办发布的2021年10月“中国好人榜”中,程军伟榜上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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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文立看望慰问刘保锋。

无独有偶,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刘保锋跳入冰冷河水中勇救落水群众,荣登2020年12月见义勇为类“中国好人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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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好人”贾峰正在捐献血小板。

平舆县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贾峰,从2000年8月至今坚持无偿献血21年,累计献血110900毫升。2015年10月,贾峰荣登“中国好人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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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好人”刘保锋讲述救人时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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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救者感谢吕如晓的救命之恩。

连日来,驿城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吕如晓紧急救助受伤晕倒女子李秀云的见义勇为事迹,被媒体报道后广为流传。

……

在全市检察系统,从不缺少“好人”的故事,这样的“好人”还有很多。正是他们一次次奋不顾身的见义勇为,一个个温暖人心的善举,带给我们无数的感动与温暖,成为感人至深、催人奋进的力量,“检察蓝”成为“好人之城”驻马店最生动的诠释。

青春不负“检察蓝”

一个好人就是一粒种子,一粒种子就是一种力量。一次次激荡人心的大义之举,让“好人之城”见证了“检察蓝”的力量。

生死瞬间,见义勇为。2021年8月22日下午4时50分,狂风大作,暴雨磅礴,泌阳县人民检察院“90后”书记员程军伟驾车返回泌阳县城,途经羊册镇东边一乡间路段时发现,前车司机触电倒地。程军伟毫不犹豫,当机立断下车救人。他冒雨飞奔到触电者身旁,用上衣拧成一个绝缘绳,套着触电者头部将其使劲拉了回来,并迅速实施心肺复苏,仅用短短15秒便将触电者成功

救下。

这15秒,容不得程军伟犹豫或者考虑自己的生死安危。这一拉,惊心动魄,感天动地,展现了程军伟危情时刻对生命价值的清醒认识。程军伟的大义之举被全国多家媒体报道后,引起强烈反响,网友纷纷为他的机智勇敢点赞,称他是“教科书式救人”。

程军伟救人时展现的智勇双全和沉着冷静,源于他就读沈阳工学院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专业时所学的知识,还有工作中对群众的大爱和担

当。

舍生忘死,大仁大义。2020年10月23日晚9时许,家住汝南县汝宁街道新华街社区的焦女士,晚饭后在汝河岸边散步时不慎跌落水中。深秋河水冰冷刺骨,不识水性的焦女士拼命挣扎,

快速挥动手臂拍打水面求救。

此时,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刘保锋恰好路过此处,听到呼救声,他立即向出事地点跑去,危急时刻,他没顾上脱鞋子和衣服就跳入冰冷的河

水中。

这一跳,体现出刘保锋对生命的敬畏与尊重,也是对责任与道义的自觉担当。

2米多深的河水一下子没过刘保锋的头顶,河水呛进他的鼻孔。他很快冷静下来,凭借在部队当舟桥兵时的经验,快速游到焦女士身边,瞅准时机,一把抓住在水里苦苦挣扎的焦女士,用尽全力把她拖到岸上,最终焦女士成功获救。

在刘保锋看来,“要不要救人”不该是道选择题。除了必须救之外,没有其他选项,因为生命至上,没有什么比救人一命更有价值。只要有一线救人的希望,就必须全力以赴,这是一名检察

干警的信念和本色。

乐于助人是本分,舍生忘死是本能。因为良

知、责任和信念,刘保锋选择毫不犹豫地跳下河,这是对生命的尊重,也是对生命的礼赞。

当今之世,舍我其谁。2021年11月22日下午5时40分,天气寒冷。当时,正在休假的驿城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吕如晓骑电动车接孩子放学,行驶到驻马店市解放大道与文明大道交叉口时遭遇堵车。等了几个红绿灯后,吕如晓正准备往前走时看到路中间躺着一个人。他上前仔细查看发现是一名中年女士倒在地上一动不动,她的电动车翻倒在地,后轮还在不停地转动。

见此情景,吕如晓毫不犹豫停车,把自己的电动车停放在来车的方向,提醒过往车辆避让,避免伤者遭到车辆碾压。

面对伤者,停留两秒后漠然走开很简单,但伸出援手则需要勇气和魄力。吕如晓做到了,他让选择变得不再艰难。

由于担心伤者可能骨折,吕如晓不敢轻举妄动,他大声叫醒伤者,简单询问一些情况后得知,伤者名叫李秀云,骑电动车正常行驶时被一辆电动三轮车剐倒。吕如晓将其搀扶到路边安全的地方,然后拿出手机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打完电话后,吕如晓不放心李秀云独自留在现场,便和孩子一起等到民警和医护人员赶到后才离开。经过数十天的救治,李秀云脱离了危险。由于报警及时,肇事车辆很快被民警找到。

面对被讹诈的风险,吕如晓做出了勇敢的选择——必须扶起来!这一扶,换来了当事人的平安和无限感激,让爱心和正义得以有力彰显。

吕如晓“扶起来”的底气从何而来?这得益于他多次办理过交通事故二次碾轧案件的职业素养,得益于他心系群众的为民情怀。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2000年8月至今,平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员额检察官贾峰在无偿献血的道路上已经坚持了21年。

工作中,贾峰发挥职能公正办案,彰显检察大爱,用检察官的爱温暖社会;生活中,贾峰热衷无偿献血公益事业,用血液延续他人生命,点亮生命之光。

生命不息,献血不止。21年来,贾峰献全血6次2200毫升,献血小板143次,278个治疗量。受他的影响,很多同事也都纷纷加入无偿献血的行列,李建伟、胡中两位同志还分别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银奖。

贾峰无偿献血的动力,源自内心深处对他人生命的热爱。他认为,无偿献血是生命的延续,拯救了别人又成全了自己。

2015年10月,贾峰入选中国好人榜;2016年,他被评为驻马店市“感动天中”2015年度十大人物;2020年10月,他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

无偿献血,传递大爱。正是因为有了贾峰这样无偿献血者的无私奉献、爱心付出,才筑起保卫生命的长城,让生命再次鲜活、让无数个家庭得以幸福和美满。

全市检察系统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具体而生动,平凡而伟大,它充分印证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是虚无缥缈的空想,也不是高不可攀的理想描绘,而是生活中可以落实的具体行动,是真实而动人的存在。

“检察蓝”的精神魅力

集腋成裘,聚沙成塔。从一个好人的凡人善举到一群模范的身先士卒,“检察蓝”在平凡中塑造了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伟大的精神力量。全市检察系统连续涌现好人好事,传递着满满的正能量,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市检察系统变得更加具体而生动。

刘保锋冰冷河水中勇救落水群众后悄悄离开,直到被救助人20多天后向他送锦旗时,汝南县人民检察院才得知此事。同样,吕如晓出手相助李秀云20多天后,李秀云通过处理事故的交警才找到他。

做好事不留名,只为了心中的正义。及时向需要帮助的人伸出援手,“检察蓝”让善念长存、让大爱延续,让生活充满正能量。

一个道德模范就是一座精神丰碑,一个好人就是一种精神力量。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这些“检察蓝”的善行义举,传递着天中温情,润泽了每位天中儿女的心,激发了崇德向善的正能量,让学习好人、崇尚好人、争当好人的现象在全市检察系统蔚然成风。

针对这群“检察蓝”的好人之举,全市检察系统先后发起向党员干警贾峰、刘保锋、程军伟、吕如晓学习的决定,要求全体检察干警学习他们牢记为民服务宗旨、勇于担当的赤子情怀;学习他们对党忠诚、坚守信念的政治品格;学习他们爱岗敬业、乐于助人的精神品质。

在日前举行的学习吕如晓座谈会上,驿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余颖这样评价:“吕如晓坚守初心,对党忠诚,爱岗敬业。他始终将保护人民放在首位,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检察官的为民情怀,危难之时他将一名检察干警的脊梁挺在群众最需要的前沿,彰显了一名共产党员和检察人的职责与担当,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刘保锋英勇救人,我并不感到意外。”汝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魏道军说,“刘保锋的荣誉实至名归,他是检察系统的一面旗帜,我们需要这样的英模干警!”

一个个撼人心魄的故事,一幕幕温暖感动的瞬间,驻马店孕育并形成了崇尚见义勇为行为、争做见义勇为模范的良好氛围,也让好人有好报的价值理念成为广泛共识。

“检察蓝”让天中大地的道德星空更加璀璨,这种精神力量就是照亮这座城市的道德灯塔,引领着天中人温暖前行。

“检察蓝”增彩天中

参天之木,必有其根;怀山之水,必有其源。全市检察系统好人不断涌现,背后有着深厚的社会基础和文化土壤。“驻马店是一块崇尚好人、造就好人、好人辈出的热土,重情重义、向善向上的人文道德底蕴滋养出驻马店人爱国奉献、古道热肠、忠厚朴实、侠肝义胆、尊礼重义、勤劳勇敢的性格特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文立如是说。

近年来,全市检察系统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着力点,把文明创建作为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载体,以文明创建常态长效建设为契机,以“提振精神、立德树人、凝神铸魂、提升质效、推动工作”为创建目标,大力加强道德典型的挖掘选树,掀起“评选先进、学习楷模、争当模范”的热潮。市人民检察院1999年成功创建成为省级文明单位,2011年成功创建成为全国文明单位并蝉联至今。全市11个检察院全部为省级以上文明单位,其中2个全国文明单位,2个省级文明标兵单位,7个省级文明单位。近年全市检察机关有35个集体、40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干警践行文明、争当先进的积极性进一步高涨。

显而易见,驻马店检察系统好人不断涌现,是市人民检察院长期坚持以文明创建为抓手,健全创建机制,厚植文明之根;坚持党建引领,筑牢文明之本;推进队伍提升,铸造文明之魂;完善工作机制,激发文明之源;坚持检察特色,培育文明之果以追求极致的工作标准,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打造特色创建品牌和亮点,持续擦亮全国文明单位这块金字招牌的必然结果。

贾峰、刘保锋、程军伟、吕如晓……全市检察系统素来不乏好人,这些好人用自己的行动构筑了检察干警的精神高地,营造了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宣传这些好人的大义之举,能为检察队伍补足精神之钙,能把驻马店新时代检察工作转型发展推向纵深。

由此可见,驻马店检察系统好人好事层出不穷,绝不是偶然,而是长期的社会养成;不是孤立的行动,而是有着深厚的文化土壤,是全市检察系统积极融入驻马店“好人之城”建设、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所取得的显著成果。

“检察蓝”辉映“好人之城”,天中大地璀璨夺目。

时下,在一个个先进模范的引领下,全市检察干警把追求真善美内化为自我升华生命意义的方式,形成了个体典型与群体典型互促共进、相映生辉的和谐画卷,汇聚成推动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让我们在“检察蓝”好人精神的强大感召下,不断传递向上向善的正能量,为加快建设“六个现代化驻马店”贡献检察力量。 (本版图片为资料图片)

责任编辑:梅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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