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盘点】上蔡检察这一年之——公益诉讼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过去的2021年是不平凡的一年。这一年,我们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不断强化履职担当,推动检察工作稳步向前;这一年,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努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问题……
2021年,上蔡县人民检察院先后荣获全国、全省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称号,被河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评为“河南省卫生先进单位”,被中共驻马店市委、驻马店市人民政府评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先进单位”“驻马店市先进基层党组织”,被驻马店市委宣传部评为“驻马店市理论宣讲基地”,被驻马店市妇女联合会授予“巾帼文明岗、驻马店市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称号。
年终岁末,征程在望。让我们通过盘点一起回顾2021年上蔡县人民检察院的奋进历程。
公益诉讼
耕地保护
“沙场关了,烟尘没了,土地又种上庄稼啦,咱检察院真行!”2021年以来,该院公益诉讼办案组积极开展耕地资源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先后办理耕地资源公益诉讼案件6件,向行政机关发送诉前检察建议6份,保护基本农田3亩,督促恢复耕地3.23亩,有效推进基本农田保护与治理,牢牢守住耕地红线。
英烈保护
2021年7月,该院公益诉讼办案组通过走访发现某乡无名烈士墓线索,向该乡发送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该乡另选新址迁建烈士纪念碑1座、无名烈士墓4所,新址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向公众开放,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碧水蓝天保护
2021年4月9日,该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在履职中发现,某乡镇桥头及一处鸡场地沟内有大量生活垃圾堆积,立即联系污染地所属各级河长办,对垃圾堆积现象进行整改,对河道附近生活垃圾的处置工作进行规范整治,并多次开展工作“回头看”,相关工作做法被《检察日报》专版刊发。
针对发现的河湖“四乱”问题,该院深入推动“河长+检察长”制依法治河新模式,联合各级河长办开展巡河行动12次,口头建议整改问题10余处,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5.55亩,治理河道33.716公里,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0.62吨,向有关部门发出涉河湖公益诉讼案件诉前检察建议8件,整改率达到100%,守护好每一片碧水蓝天。
增殖放流
针对非法捕捞造成的破坏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的后果,2021年7月15日上午,该院联合县河长办、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在黑河水域西洪段共同举办了首次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共向黑河流域西洪段增殖放流鲢鱼、鳙鱼、青鱼等4000余尾鱼苗,总重1100余公斤,为净水质、灭蓝藻,改善黑河水域生态环境发挥积极作用,赢得了现场百余名群众点赞。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为切实筑牢食品药品安全“高压线”,2021年初,该院公益诉讼办案组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开展专项食药品安全检查监督活动,对县城区域内部分药店、农贸市场等地进行现场检查监督,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保障人民群众的每一口都健康放心贡献力量。
守护“脚底下的安全”
该院深化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先后与县综合执法局等相关单位召开窨井盖问题综合治理推进会,联合相关单位全面开展窨井盖大排查、大起底,推动窨井盖排查修复、编号管理、动态监测,推进更换窨井盖1110个,加装防坠网1126个,工作做法被最高检《检察工作简报》采纳,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责任编辑:代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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