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文化 产业文化 专题报道

最新!旅行社质保金暂退比例提高至100% 补足期限延至明年3月底

2022-04-13 09:28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王晓晶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驻马店网讯(记者 王晓晶 文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了《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政策的通知》,通知中提到了与旅行社息息相关的质保金内容“要求享受暂退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可申请将暂退比例提高至100%,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3年3月31日。”

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复杂严峻,对旅行社行业造成严重冲击。4月11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政策的通知》发布,推动进一步用好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支持旅行社行业纾困发展。
《通知》明确,已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用好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进一步支持旅行社恢复发展的通知》(办市场发〔2021〕195号)、《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抓好促进旅游业恢复发展纾困扶持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办产业发〔2022〕55号)要求享受暂退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可申请将暂退比例提高至100%。2021年10月19日至2022年4月11日(含当日)期间全国所有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提出暂退保证金申请的,暂退标准可为应交纳数额的100%。2022年4月12日(含当日)以后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缓交纳保证金。以上暂退、缓交保证金的旅行社,补足保证金期限为2023年3月31日。通过银行担保及保险形式交纳的保证金和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暂退、缓交范围之内。
《通知》要求,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周密部署,完善工作台账,指导和督促相关旅行社企业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及时完成保证金信息变更和备案工作,并于2022年7月1日前将保证金暂退、缓交情况报送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

责任编辑:王晓晶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