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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燃气瓶存隐患集中销毁保安全

2022-04-21 09:00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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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依据《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有关安全用气管理规定,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执法人员立即责令该店铺对过期气瓶进行更换,并告知该店铺负责人囤放气瓶和使用过期气瓶的危害。目前执法人员已将过期气瓶集中销毁。

全媒体记者 万华翼

近日,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到正阳县居民王先生的求助电话,称正阳县城慎西路东一面条作坊存放近60个燃气瓶,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希望有关部门及时查处。

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把工单派发给正阳县热线办。针对王先生反映的问题,正阳县热线办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县城管局和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前往王先生反映的店铺进行调查。

经核查,该店铺证件齐全,店铺内共存放16个燃气瓶。其中有2个50公斤未过期气瓶、2个50公斤过期气瓶、12个15公斤过期气瓶。依据《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有关安全用气管理规定,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执法人员立即责令该店铺对过期气瓶进行更换,并告知该店铺负责人囤放气瓶和使用过期气瓶的危害。目前执法人员已将过期气瓶集中销毁。

责任编辑: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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