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经济 能源

国网上蔡县供电公司:安全用电伴我行

2022-06-17 09:04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田久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驻马店网讯(记者 田久 通讯员 张海登)6月16日,国网上蔡县供电公司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员工在县城蔡都大道,以设立安全用电咨询台、摆放“电气安全知识”展板、为过往群众发放安全用电知识画册、印有电力设施保护知识的书写笔等多种形式,为广大群众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解答日常生活中的用电问题,提高客户安全用电水平。

55

56

连日来,上蔡县供电公司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部署,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活动主题,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引领公司员工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从行动上杜绝习惯性违章作业现象发生;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各级安全监护人认真履行安全监督职责,紧盯施工现场不放松;加强班前班后会安全教育,做好危险点分析,坚决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现象发生;组织焦裕禄共产党员服务队开展安全用电“五进”活动,解答群众的用电咨询,并主动登门入户,讲解安全用电知识,帮助用电户排查安全用电隐患,随时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安全用电难题,推动安全生产向着良性循环发展,提高社会电力设施保护意识和安全用电水平,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田久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